膠輸液管,濃濃的年代感撲面而來。
這讓她更加確定,自己的確是穿書了。
原書裡,女主沈寶珠是狗探頭大隊老沈家千嬌萬寵的寶貝疙瘩。
比原主沈清靈小兩歲,今年十六。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想方設法的欺壓原主沈清靈。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養女,從小洗衣服做飯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寒冬臘月也要在河邊洗衣服。
小小一個人,從小手上的凍瘡就沒好過。
到了沈寶珠上學的年紀,她為了身邊能有一個小丫鬟伺候,才讓原主跟著她一起上學。
在學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寶珠,還必須學習成績也要好,方便沈寶珠在考試的時候可以抄襲正確答案,從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因為運動的事情,上到高中畢業,兩個人就回到村裡。
儘管因為常年吃不飽飯還要幹苦力,哪怕原主面黃肌瘦,長相也在十八歲的時候長開了。
是個人都能看出來,原主絕對是個美人胚子。
而這時的沈寶珠也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她看上了來狗探頭大隊下鄉的知青徐偉明。
她怕原主的長相會勾引徐偉明的心,就和家裡商量把原主嫁的遠遠的,賣個好價錢。
巧了,剛好趕上李大寶夭折。
雖然這個年代不允許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裡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這些事情。
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靈賣給了李大寶家。
反正到時候往棺材裡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誰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麼人。
說起來,就是原主遠嫁了。
而沈寶珠在原主離開家的時候,從她脖子上搶走了那枚從小就掛在原主脖子上的銀戒指。
後來改革開放,原主的親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寶珠也憑著這枚銀戒指頂替了原主的身份認了親。
又在一次意外受傷後,銀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寶珠成功開啟了戒指空間。
靠著空間內數不盡的金銀珠寶,和徐偉明一起創業,再加上原主親生家庭的幫助,沈寶珠和徐偉明一躍成為了當地首富。
沈寶珠也從此過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回憶完原書內容,沈清靈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造孽啊!”
她堂堂一個二十二世紀的全球全能王冠軍,只是參加完最後一項比賽,回家睡了一覺。
怎麼就穿到了給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憐炮灰身上了?
關鍵是這個原主也讓沈清靈挺無語的。
說起來她也算是高學歷人士了,這些年又偷著和牛棚裡的那些人學了不少本事。
怎麼就吃不出那飯菜裡被下了藥呢?
更何況,這麼多年,沈家都不給她一口飽飯吃,李家上門提親,就允許她上桌吃飯了。
這本身就不合理,她自己就不警醒一下嗎?
唉!或許這就是劇情的強大之處吧。
“吱!”
病房的門被從外面推開了。
沈清靈轉頭看清來人長相時,內心早已經開始咆哮了。
啊!啊!啊!
這是什麼絕世帥哥啊!
她已經壓不住內心到處亂撞的小鹿了。
“你醒了?”
看到沈清靈已經醒來,顧景辰手裡拎著飯盒,大步走向病床。
而沈清靈完全沒聽見對方說什麼,眼睛直勾勾的看著眼前越來越近的大帥哥。
深邃的眼眸,斧刻刀削般的五官,高挑的鼻樑,一頭乾淨利索的短髮。
身高腿長,身姿挺拔,目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