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更主要的原因嘛,是他不敢。
現代社會,什麼樣的人都有,弄不好,被坑的可能性很大。
後來不就有人被坑過,好心好意買了大雁喊來朋友品嚐。
高高興興招待朋友,眾人觥籌交錯,吃的開心,賓主盡歡。
然後……
轉頭就被朋友的女朋友給告了。
這邊吃完大雁肉,那邊轉頭告到派出所,認為你違法犯罪。
以至於讓兩人連朋友都沒得當。
攤上這種女朋友,他也是服了。
幸好人家弄的大雁是養殖大雁,只要有錢就能買到,並不是違法的事。
要不然他得進去。
獵殺大雁,帶回去吃,就問你想有多大的罪名,非得讓他進去蹲著不可。
此事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支援反對的都有。
有人認為他女友做的對,與違法犯罪鬥爭到底,不能因為是朋友便放過他。
有人認為攤上這麼個坑貨,朋友都沒得做。
他不知人家最後如何處理,但想來這朋友沒得做。
誰敢要這種朋友,等著被抓進去嗎。
人家弄個養殖大雁都能出事,差點進去蹲著,他要是敢給人弄熊掌。
不好意思,保證弄得不要太慘,進去蹲著都是輕的。
首先就得追查你熊掌來源。
敢問你如何回答?
是我在七八十年代買的熊掌,一直凍在冰箱裡,現在才拿出來,是不知多少年的殭屍熊掌。
當時熊掌還不是違禁品。
拜託,這話說出去誰信,你是放在哪裡凍的?又是什麼時候購買?
以前有沒有賣過?賣的那些又是在哪裡弄的?
就等著解釋來源,若是解釋不清楚東西的來源,你試試他們能不能放過。
從頭到尾將事情調查個清清楚楚,一旦察覺到他身上不對,發現購物平臺的事,非得給你解剖了不可。
聽到他想要,劉明敢說道“那我就去問問,一定想辦法給師父弄過來。”
“你弄什麼,見過真正的熊掌嗎?”
劉明敢搖頭,他什麼時候見過這麼高檔的食材,別說吃連見都沒有見過。
見都沒見過去弄個什麼勁,小心弄錯,花高價買來個假貨,到時候倒黴的就是自己。
“咱們一起去,我看看熊掌如何。”
“師父你見過?”
南易點頭,開玩笑,不過是個熊掌,他怎會沒見過。
只是這種好東西非常難得,他也只見過寥寥那麼兩回,味道還不錯。
當然吃這個更多的是吃那種享受,追求的是那個名氣,至於真正的味道,反倒是次要問題。
就拿熊掌來說,熊掌真的不好吃,說白了就是一塊羶味很重的肥肉。
並且很難處理,處理不好的話,還不如吃普通的雞鴨魚肉。
或許有人感覺“紅燒熊掌”吃起來很美味。
實則不然,這並不是真的熊掌,而是拿豬肉和雞肉混合做成的,為的就是滿足有些人的好奇心。
畢竟想吃熊掌的人一般都沒吃過,拿假的糊弄你,你也不認識,只會感到:哇塞!真的好吃。
這個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杭幫菜。
西湖醋魚鼎鼎大名。
西湖醋魚用草魚烹製,色澤紅亮,肉質鮮嫩,酸甜清香,口感軟嫩,帶有蟹味。
結果呢。
許多人來到西湖,必定嘗試一下。但是幾乎每一個嘗試過的人,都覺得這道菜“難吃”。
誰點誰受罪,根本受不了。
口感酸口帶甜,而且醋是醋,魚是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