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還以為你是騙辛相戀的呢,原來是真的啊!”
沐千尋跟歐尊一起進入包廂的時候,沐欣一臉的喜悅,她的面前堆積著如山的購物袋,粗略的估算一下,至少有十幾個。
聽到敲門聲,臉上閃過欣喜,看到進來的人是沐千尋,立刻蹦達的上前牽著她的手:“千尋,我給你賣了好多東西,你快來看看,有衣服,鞋子,包包,玩具,書本,絲巾……”
沐欣有一個好工作,沒什麼事情做,拿著高昂的工資,出門買任何東西只要有發票公司一律給半價報銷。
工資高,買東西又半價,她所有的精神都是買買買!
正文 第212章 只能跟他住!
沐千尋看著堆積著琳琅滿目的東西,隨手拿出來一看。
純白的細高跟鞋……穿不了。
流蘇長裙……穿不了。
蕾絲包包……她駕馭不行。
粉色的絲巾……真不是她的調調。
最後她把沐欣買的東西全部翻看了一遍,竟然發現沒有一樣是符合她的性格的。不由的開始懷疑,這真的是親媽嗎?
為什麼從小到大,買的東西從來都沒有一樣是她喜歡的?
就知道亂花錢。
沐欣這人對花錢有一種熱衷的執著,每個月的工資給沐千尋一半當生活費,剩下的,她一定要想方設法的花乾淨。
沐千尋不難猜測,旁邊坐著的穩如泰山壓頂也不動神色的金時,他一定會給沐欣一個滿意的工資。因為,有句話怎麼說來著。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等把沐欣的花錢習慣養成了,以後脫離了金時,她還能蹦到那裡去?
再說,退一步說,以沐欣愛佔便宜的性格。以後不管怎麼花錢都是半價,這個誘惑對她來說,足以把自己給賣了還心甘情願。
沐千尋把東西全部塞回去,沒有了興致。
“你自己留著吧!”
沐欣沒有從沐千尋的臉上看到喜悅,只看到了懨懨,就像她這麼多年給她買東西她的表情一樣,從來沒有變過。
“那你喜歡什麼,我下次給你買!我買肯定比你買要便宜,喜歡什麼,你快說!”
沐千尋在歐尊的身邊坐下,悠悠的說:“媽,以後你買東西就買你自己的,不用給我買。你要是實在想給我買,你就沒事請我吃飯,我對這個很有興趣。反正你也是半價,不吃白不吃。”
“行呀行呀,我現在每天都很閒,我可以經常來請你吃飯啊!”
沐千尋忍不住的偷笑,每天都很閒,看來沐欣現在小日子過的很滋潤啊。
沐千尋忍不住問:“你現在是住在那裡?”
該不會還住在歐尊媽媽那裡吧?
沐欣一臉的欣喜:“我現在的工作,公司有安排住的地方,是豪華公寓,住的可舒服了,你可以搬過來跟我一起住啊!”
沐欣這輩子工作都沒有這麼輕鬆過,她現在的工作主要內容就是跟在金時的身邊,他去那裡她就去那裡。他出國,她跟著。他出差,她也跟著。他吃飯,她還跟著。
在他忙的時候她就可以自由掌控時間,樓下的商場她想怎麼逛就怎麼逛,想怎麼買就怎麼買,日子過的是相當逍遙。
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幻想之中,歐尊卻在她開口說讓沐千尋搬過去跟她一起住的時候一下子就從椅子上跳了起來,直接按住沐千尋的肩膀,“吃飯!”
然後把她拉在了桌子上坐下。
順便在金時的耳邊小聲的說了一句,“舅舅,下次沒事別請我和千尋吃飯了。你過你的日子,我過我的。”
開玩笑,他跟小乖兩個人的世界不要多豐富精彩,要沐千尋搬去跟她媽媽住,歐尊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