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了,便撒手就走,全程不回頭,生怕被對方發現什麼貓膩似的。
扔了垃圾之後,我就往前走,也不知走了多遠,確定她不會發現之後,我才回頭看。
她往北門的方向去,而我是往西走。
她正好從我面前不遠處走過去。
穿著高跟鞋的她,更顯腿長。
一身涼快的牛仔短褲和牛仔抹胸,實在是賞心悅目。
那身材,那顏值,簡直堪比網紅。
不,應該是比網紅還好看,因為現實裡沒有美顏。
她就那樣從我面前走過去,在我想要追時,已經消失不見。
這時我才想到呂子喬的經典名言:管他呢,上去啊!火車是朝前開的,到哪兒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沿途的風景。
可現在風景沒了。
“算了,一次美麗的邂逅罷了,她不是我的花,我只是途徑了她的盛開。”
我攤了攤手便走。
本以為這只是一次普通的邂逅,可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們居然還會再次見面。
夜幕降臨,我的發小喬世傑突然給我打來電話。
“孫涵,在哪兒呢?”
“在家唄。”
“老家還是市裡?”
“市裡,咋了?”
“我一會到鳶都,咱們出去嗨一嗨?”
“你請客嗎?你請我就去。”
“行啊!我請了!帶你去夜店嗨一嗨,對了,你還沒談過女朋友吧?”
我嘴角抽了抽。
這小子哪壺不開提哪壺。
“沒談過咋了?我單身我驕傲,我為國家省避孕套!”我倔強地反駁他。
“哈哈哈哈!今晚給你破處,你都二十好幾了,還是個老處男丟不丟人?等我過去找你哈!”
說完他就掛了。
我無奈地翻了翻白眼。
我們兩個雖然是從小一起長大的,但相比起老實巴交,只愛看書的我,喬世傑的性格則截然相反。
他在小學的時候就搞物件了,屬於那種級部裡的混混,初中就帶著女生出去開房,女朋友一個接一個的換。
後來到了大學,他經常因為出去偷腥被他女朋友察覺到,然後就和他大吵一架,這個時候他就會拿我當擋箭牌,說微信裡的某某妹子是我的物件。
然後,他的女朋友就會來跟我核對,我只能應下:“啊對對對,那是我物件。”
雖然他是個混蛋,但是,他卻在23歲的時候就結婚了。
反觀我,25歲了,連女孩子的手都沒摸過。
至於他今晚是不是要請我去嗨,又是不是要給我破處啥的,我也不抱什麼希望。
因為他之前說過很多次要來鳶都市找我,結果都沒來。
這次說不定也只是說說而已。
畢竟,他這滿嘴跑火車的行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念頭剛到這,手機再次響起。
是喬世傑打來的。
“下樓!來國王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