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拒絕,溫華也不例外,因為出來的急,她之前的那套鏡奩沒有收拾,就留在了宋氏家裡,這幾天用的都是滴珠隨身帶的一隻小銅鏡,很不方便。
東市距離永寧坊並不遠,但他們都不耐煩再折騰,便直接去了東市。
溫華之前一直都是去西市,這東市還是第一次來,然而有平羽帶路,她倒也不愁會迷路,一行人走走看看,不知不覺便過了午,找了家看上去還算乾淨的飯館填飽了肚子,又灌了兩盞茶水下肚,聽聽飯館裡的八卦,瞧著日頭不早了,便直奔平羽所說的鏡奩老店而去。
一進店鋪,溫華和滴珠就再也挪不開眼睛,這裡比她之前去過的晉州的那家鏡奩店還要大好多!大堂裡擺了起碼上百種不同式樣的奩盒和鏡子,古樸的,雅緻的,華麗的,精緻的,各種各樣嵌著寶石象牙玳瑁珊瑚的,耀人眼目。
店裡的夥計早就練就了火眼金睛,一見溫華的模樣就知道是初來乍到的客人,便堆笑著上前搭話,然而不過一刻鐘,平羽所表現出來的眼光就讓夥計再也不敢輕視……
半個時辰後,溫華笑眯了眼,如願以償的出了鋪子,身旁的平羽手裡提著一座和溫華臥室傢俱風格相仿的鏡奩,香檀木的質地,長寬高皆是一尺,分為四層,共計六個抽屜,上面的蓋子以銅絲嵌成一朵含苞待放的蓮花,鏡子是黃銅的,表面鍍了一層銀箔,照出來特別的清晰。夥計開價三百兩,最後讓平羽東砍西砍,一百一十五兩就買下來了。
有錢有錢了
能有一座超出自己期望值的鏡奩擺在房間,讓溫華足足高興了一個晚上。
她擺弄著這座散發著淡淡的木香味道的鏡奩,暗暗琢磨應該往裡面放些什麼東西,唔,一套上好的梳篦是少不了的,她如今年紀小,戴金戴銀都不宜過多,倒是可以考慮考慮珍珠和水晶一類的飾物。
不知道水晶的價值多少,不過珍珠這東西在這個時代算是稀有之物,溫華想起以前看過的話本小說,宋代的大城市裡常有賣珠商人,有個好色的商人為了追求一位貴婦,將原本價值五千多兩白銀的一袋上好珍珠折價二千銀子賣與了貴婦,最後達成所願,與貴婦一夜風流,由此珍珠的魅力可見一斑……當然,故事的結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其中透露的資訊,這麼一小把可以藏在窄袖裡的珍珠就要幾千兩銀子,足夠一箇中產之家寬裕的過上十多年——她猶豫了一下,雖然買得起,可是……有必要把幾千兩銀子戴頭上麼?
她從炕櫥裡拿出一隻小木盒,這是臨來時滴珠幫她準備的,裡面裝著她常戴的幾件首飾,有米珠攢成的花釵,有金銀相間的髮箍,還有用寶石或珍珠裝飾的髮帶和抹額,拿起那條綴了珍珠的抹額仔細端詳,珠子雖然圓潤,個頭兒卻不是特別大,只能算是中品,但因為是成串的綴在抹額上,倒也流光溢彩,耀人眼目,這兩串珍珠是她(秦麗娘)十歲生日時福州送來的眾多禮物之一,那裡雖然屬於沿海區域,好珠子卻不好找——上好的貨源都把持在大珍珠商的手裡,一經他們的手,價格便翻了十倍百倍——據說抹額上的這兩串珍珠和另外幾件髮飾上的米珠加在一起總共花了不到二百兩銀子,已算是極便宜的了。
手裡有了錢,又沒人拘管著,溫華的心思就活絡了起來,她想起今日在書院見到的學子多講究妝扮,即便有那不穿錦衣的也將自己收拾的乾淨利落,凸顯氣質,在京城生活了這麼一段時間,也看出這裡的人特別的看重穿衣打扮——寧願吃不好也要穿得好。反觀平羽,他今日穿了一身再平常不過的儒衫,顏色也不出挑,(不看臉的話)扔人堆兒裡就找不見了。
這怎麼可以?!溫華握了握拳,這樣的帥哥不能盡展其風華,簡直就是罪過啊!
想到這裡,她顧不上天色已晚,讓滴珠去找秦小巳,“就說是我說的,衣裳不夠穿了,問問他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