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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她倒不是擔心宋氏會貪她的銀子,而是這麼一大筆銀錢如果被別人知道了,搞不好會給宋氏帶來麻煩,何況人生地不熟的,還是摸清楚情況再說吧。

晚上是和朝英朝益兄弟兩個一起吃的晚飯,看他們哥倆的樣子,也不是第一回了,溫華沒跟他們客氣,想吃啥就吃啥。

吃飯的時候,溫華問起他們讀書的事情,朝益就眉飛色舞起來,說村裡的孩子從五歲起就能上學堂了,每天上午兩個時辰背書習字,下午一個時辰聽夫子講課,他是六歲的時候和朝英一起去的,夫子是附近最有名的先生了,考上過秀才的。他說的興高采烈,宋氏笑著夾了塊臘肉放到他碗裡,他立即道了聲謝,把臘肉扒進嘴裡嚼了嚼嚥下去,扭頭向朝英求證,“是吧?七哥,連附近莊子上的人都願意來咱們學堂呢!”

朝英點點頭,看向溫華,“溫華識過字麼?”

溫華嚥下嘴裡的食物,想到自己口袋裡的那本《三百千》,便小聲說道,“只讀過《三百千》,但是寫的不好。”

三人有些詫異的看著她,這個時代平民女子很少有讀書的,頂多不過是識兩三個字,會寫名字會簡單算術就算是很不錯了,都沒料到她會讀《三百千》,朝英之前那句話也不過是隨口問問。

這下哥倆來了興趣,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樣了,無奈宋氏受不了他們在飯桌上嘰嘰喳喳,一人一下敲得安靜下來。

吃完了飯,朝英和朝益幫著把比較大的柴火劈成小塊,溫華洗刷乾淨碗筷,就搬了個板凳坐在一旁看他們幹活兒,劈出一小堆便幫著搬進廚房裡。

她琢磨著那包銀子和鑰匙應該放在哪裡,不能放在潮溼的地方,鑰匙會生鏽,還要防著蟲吃鼠咬,房樑上又太高……

“溫華、溫華!”

聽見朝益喊自己,溫華一個激靈反應過來,“朝益哥?”

朝益指了指地上越堆越高的小塊木柴,“你想什麼那麼入神?”

她趕緊把劈好的柴搬了進去,坐回小板凳上,想了想,問道,“朝益哥,你們平時上學堂寫字用的筆墨紙硯是從哪裡買的?”

朝益抓抓頭,“這我還真不知道,家裡本來就有。你問這個幹什麼?對了,你以前怎麼認得字?我們學堂裡可沒有女的。”

溫華斟酌了一下,“以前跟家裡邊兒學的,我怕把以前學的字忘了,所以想著每天寫一寫,就不至於忘了。”

這時朝英開口道,“每個月初七和十七,外邊兒的貨郎會來村裡,到時候你問問看有沒有筆墨吧。”

“十七?那不就是明天了?”溫華看了看頭頂上圓的發胖的月亮,“貨郎什麼時候會來?上午還是下午?”

“快到中午的時候吧,貨郎下午還會去白莊。”

“七哥,你咋知道的那麼清楚?”朝益用力劈開一根粗柴。

朝英笑了笑,“小十二那張饞嘴,每次看見貨郎攤兒都挪不動步。”

第二天一早,溫華掃了院子吃了飯,便取了髒衣服端著盆來到河邊。

河邊上已經有兩個年輕婦人在那裡洗衣了,溫華衝她們笑了笑,便蹲在一塊青石旁,將泡好的衣服攤在上面用棒槌捶打起來。

那兩個婦人小聲的嘀咕了一陣子,其中一個穿綠衣的跟溫華搭起話來,這人實在令人厭煩,幾乎要將溫華的祖宗八代問個清楚,好在溫華已經和宋氏定下說法,對於那婦人的話也是能敷衍的就敷衍,實在過分的問題便裝作沒聽見,那婦人雖有些不滿,然而溫華始終是和和氣氣笑容以對,她也就不好再反覆追問了。

溫華要洗的不多,也就是她和宋氏各一身衣服,再加上她不愛說話,因此倒比那兩個婦人洗的更快些,擰乾衣服,她跟那兩個婦人打了一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到家裡,宋氏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