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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第一人稱真的好捉急……

然後新文《極夜》已經開坑了,正在存稿中,預計存滿8W發,

婚後文也是新的嘗試呢,還請親們多多支援哦

愛你們!

晚安

☆、第四十六章

作者有話要說: 因為網路嚴打 所以中間有一段刪了 不影響閱讀~~

我和顧易森決定在訂婚宴前回一趟我們的城市,去一趟母校,走一遍我們相識的地方。我們留在那座城市的記憶太少,但是太美好,這是在S市的五年都無法替代的。

於是這幾天,我們和爸媽一起回去。我家不大,顧易森禮貌地表示不介意睡沙發,於是他換了一個住處後,依然沒有床睡。

我主動提出帶他參觀我的房間,那是個小閣樓,都是很整潔。他坐在床沿上,拿起床上的大兔子和狗熊看了看,然後笑我:“我怎麼之前從來不知道,你還喜歡這種小女孩的東西……”

“我難道不是小女孩嗎?”我沒臉沒皮地衝他抱怨,奪過我的寶貝,抱在懷裡,幽怨地說,“要是我在你那也把這些放在床上,會直接被你扔垃圾桶吧。”

顧易森聞言撐著下巴認真想了想,然後肯定地點頭。

我正要嘟囔,他卻忽然向我我伸開雙臂,不容抗拒地說:“過來。”

我躲到他懷裡,然後他摟著我,把臉埋在我的髮絲裡,深深呼吸。“我們,好像很久沒有一起睡了。”他的聲音啞啞的,帶著一些別樣的情緒,我臉一紅,環住他腰的手臂更加緊了幾分。

他說的曖昧,連呼吸都異常的熱,但是我心裡還是“比較”淡定。我們同床共枕三年,沒有發生過任何少兒不宜的事,他最多也就抱抱我,親親我,其實很多次,我都覺得我身後的人的身體異常僵硬,我以為要發生點什麼,可是最終也沒有。顧易森說過,他會給予我充分的尊重,不會讓不該發生的事發生。

我抬頭看他,他的眼睛有些紅,帶著一點血絲,在白皙的臉上顯得分外顯眼。我使勁往他懷裡蹭,一邊惡劣地說:“只要你敢半夜裡爬進來,隨時都可以……”

“小壞蛋。”他拍了拍我的頭,“就讓你先得意會兒好了。你要相信,好景不會長。”然後露出一臉高深莫測的笑容。

直到我媽催我第N遍,我才終於匆匆整理了一下,去吃晚飯。

看到我的禮服式連衣裙和精心打的絲巾結後,爸媽同時一愣。

“嶽加南,你這身打扮是要去哪裡?”我媽奇怪地問我,再看看一旁幫著擺放餐具的顧易森,“小顧,你和南南要出去嗎?”

“我們要回趟學校。”我趁著顧易森沒來得及介面的時候,趕緊說,“回母校當然要穿得好看點了,給小學弟小學妹們來個閃亮登場嘛!”我打著哈哈,心裡呸了無數遍,什麼“閃亮登場”……分明是臨時起意,要不是顧易森給我沒事幹種了個草莓什麼的,我也不用拿出我這條名貴的絲巾,編了這麼個謊話。

這是我唯一的絲巾,我很寶貝它,一般不拿出來,我媽是知道的。

我偷偷白了顧易森一眼,然後看到他偷偷地掩著笑意,嘴角微微揚起。

哼……鬱悶。

***

吃了晚飯後,我們散步到學校,路程不近,足足有四十分鐘。但是這四十分鐘足夠讓人感嘆,沿途的小吃街早就已經沒有了,吃路邊攤的日子似乎只是曾經的一個幻覺,現在那些地方被大片大片的綠化所替代。

這十多年經濟快速發展,城市面貌一新,所幸我們這種小城市沒有罔顧城市文化和美化,因而綠色是越來越多了。可惜我走懷舊風,不走環保風,見此景,只是不無遺憾地搖頭:“以前我們總是偷偷地挑沒人的時候吃王婆婆的豆腐花還有老張梅花糕,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