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一人;二等護衛二人,三等一人;六、七品典衛各一人。乾隆五十一年,始定公主府屬員數。
陵寢駐防各官興京副都統一人。轄永陵翼長各官及護守兵役。守陵總管各一人。正三品。翼長各二人。正三品。唯昭西陵、孝東陵、泰東陵、昌西陵、普祥峪定東陵、菩陀峪定東陵,專置防禦、驍騎校,額如下。司工匠各一人。初制五品。康熙八年升四品。永陵、福陵、昭陵置。防禦各十有六人,正五品。驍騎校各二人。正六品。園寢守衛防禦各八人,驍騎校各一人。
總管掌守衛陵寢,翼長以下悉隸之,受副都統節度。初,天聰八年,置永陵燒造磚瓦散秩五品官。順治五年增福陵、昭陵各一人。康熙八年改司工匠。順治二年,置福陵防禦一人。明年增一人。十三年,福陵、昭陵置總管、翼領、乾隆五十九年改翼長。防禦各官。乾隆二年,置各陵驍騎校二人,自是為定製。光緒元年,始置興京副都統。
各省駐防將軍等官將軍,初制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改從。都統,從一品。專城副都統,正二品。同城者分守各地。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參贊大臣,掌佐畫機宜。領隊大臣掌分統遊牧。品秩俱從原官。總管,正三品。副總管,正五品。掌分理營務。城守尉,正三品。防守尉,正四品。掌本城旗籍。參領、協領俱從三品。以次各官,分掌駐防戶籍,以時頒其教戒,仍隸京旗。亦有佐領或防禦分駐他所者,東三省、察哈爾所屬是也。初鑄大將軍、將軍諸印,庫藏經略、大將軍、將軍印凡百餘,乾隆十四年始毀。撫遠、寧遠、安東、徵南、平西、平北大將軍印七,鎮海、揚威、靖逆、靖東、徵南、定西、定北將軍印七,收藏皇史宬,命將出師,奏請頒給。康、雍間,有靖寇、安遠、奉命、平逆、平寇、建武、討逆、寧遠、靖邊、定邊、綏遠、振武、靖逆、蕩寇,乾隆間寧遠、靖邊、奮威、靖逆,嘉慶間定西,道光間揚威諸目,並頒印信。品秩俱從原官。
先是經略大臣、大將軍、將軍,簡王、貝勒、貝子、公或都統、親信大臣為之,大征伐則置,畢乃省。逮建八旗,駐防簡將軍、都統領之。將軍始專為滿官,西北邊陲大臣及城守尉各官,亦概定滿缺。自畿輔達各省,東則奉、吉、黑,西回、藏,北包內外蒙古,分列將軍、都統及大臣鎮撫之。摭其梗概,志之左方。
盛京駐防將軍一人。其屬有主事、筆帖式各官。吉林、黑龍江同。初以內大臣一人為留守。順治三年,改昂邦章京。康熙元年徙遼東,號遼東將軍。乾隆十二年,移駐盛京。光緒三十三年省,歸東三省總督兼攝。副都統四人。舊置梅勒章京二人。康熙元年更名。雍正五年徙一人駐錦州,復增置熊嶽一人。道光二十三年徙熊嶽一人駐金州。光緒元年增置興京一人。宣統元年省錦州一人。副都統銜總管一人。城守尉八人。盛京四人,興京、鳳凰、遼陽、開原城各一人。協領十有五人。內水師一人。防守尉二人。分駐牛莊、熊嶽。佐領百三十有一人。內宗室二人,水師二人。防禦百有二人。內水師四人。驍騎校二百有七人。內水師八人。
吉林駐防將軍一人。順治十年,置寧古塔昂邦章京二人。康熙元年更名。省一人。十五年,徙吉林。光緒三十三年省。副都統七人。順治間置二人。康熙十年徙一人來駐。十五年還駐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