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大人不喊你做家務事都是好的了。
我小時候十三這個年紀,可是做飯洗衣割豬草割牛草,樣樣都得做。同時作業還得自己寫。
記憶裡,十三外公和外婆在很小的時候,還是有教的,再後來,因為不會,所以我不懂的,大部分都是亂填的,再就是之前一個堂哥教過,結果都是錯的。我後面就不再找他們了。
算是心平氣和的做完所有作業,十三在學校完成的,大部分都完成訂正了,前段時間的不再狀態,也許就是真的因為研學的事。
左爸回來看著十三還在做作業,問了她還沒做完啊。
最後需要畫一幅少先隊員的手抄報。這一次,我一點忙都沒幫,直接讓她自己去平板上去找,然後她自己搜尋,自己寫字上去。
我誇讚她畫的不錯,寫得也不錯。
校服上弄了顏料,還有油汙,我讓左爸給洗了。
睡著前,十三說和我聊聊天吧。
然後她又聊到了生字本的事。她說她就想知道誰是“兇手”,她要調查,然後沒想到到底是誰,然後她懷疑是誰但沒有證據。但是老師知道是誰。
我告訴她,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大家的生字本已經找到了。而且你沒有證據,說明就是你懷疑分那個同學。
就比如,你若是有一天也被人這樣懷疑,你會難過嗎?心裡會難受嗎?
十三點了點頭。
我告訴她,既然事情已經結束了,那就不要去糾結這件事了,而且也不要去隨意懷疑別人,除非有證據。但是當下,就算你有證據,也不能用這件事去說那位同學。因為她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你並不知道,生字本找到就行了。
還有以後收好自己的本子,能避免發生這種事最好。
我告訴十三,有時候管住自己的嘴,少說話,多用眼睛看,多動腦子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