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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部分

下,克名城以百計,踣巨憝於金陵。

同治三年,東南底定,曾國籓、彭玉麟以江防重要,疏請設立長江經制水師。簡授長江水師提督一人,得專摺奏事,隸兩江、湖廣總督節制,率提標五營駐安徽太平府。每歲於所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南五省江面巡閱。設嶽州、漢陽、瓜洲、湖口四總兵官。每鎮標各統水師四營,惟湖口鎮標五營,以狼山鎮標水師二營並隸之,凡二十四營。總兵及參將、遊擊,於收泊戰艦處所立汛建署,為營汛治事之地。以船為家,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備各官以至兵丁,不得陸居。

總兵座船三艘,督陣舢板二艘,親兵十二人。副將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二艘,親兵十二人。遊擊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一艘,親兵十二人。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長龍一艘。守備二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千總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把總九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又外委一人,管帶督陣舢板,有座船一艘,無舢板。戰船之大者,每艘或設兵二十人,為舵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二人,槳兵十六人;或設兵二十五人,為舵兵一人,艙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四人,槳兵十八人。舢板船每艘設兵十四人。

總兵以下各官,設稿書、書識,自七人至一人不等。以都司一人管駕長龍船為領哨,守備為副領哨。每哨戰船十艘。惟嶽州、漢陽系遊擊營制,而統戰船三十三艘,視參將例。左哨都司專任錢糧,右哨都司專任船砲軍械及巡查諸務。

大小戰船鹹設砲位。長龍船千斤頭砲二位,七百斤邊砲四位,艘砲一位。舢板船八百斤頭砲一位,六、七百斤哨砲一位,船邊五十斤轉珠小砲二位。洋槍刀矛之屬,隨宜分配。旗幟以桅旗為主,懸方式長龍旗,凡長一丈二尺。舢板船旗長九尺,船艄懸尖式龍旗,書某標某營某哨。桅上小旗,或船首立旗,書駕船將弁之姓,以示區別。

凡駐師之處,漁船由水師編號稽查,以清盜源。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營官為本轄,遇有盜劫,視汛地所轄題參。江、鄂各營,半年更調一次。副將與副將之營互調,參將、遊擊與參將、遊擊之營互調。每營調居客汛二次,又調回本汛一次,如承緝盜案未獲,則不得更調。

凡副將、參將以下,由本境巡撫節制,總兵由總督節制。土匪猝發,須用戰船,由督撫檄調境內水師往剿。總兵奉檄即發兵。督撫調水師操練,亦奉檄即行。其事涉重大者,督撫會同長江提督疏陳。其餘水營政務,由長江提督主持。

餉糈之制,將弁則視其職以定廉養公費。兵丁月餉,每名銀三兩有差。全軍餉糈,由沿江釐捐局指定支撥。

設火藥局於湖北、安徽,購硝斤於江蘇、江西、湖南。設子彈局於湖南之長沙。設造船廠於湖北之漢陽,江西之吳城,江南之草鞋夾。戰船均三年一修,十二年更換。

定水師事宜三十條,未盡者續定十條。銀米有稽,銓補有章,訓練有規。鄭重江防,嚴申禁約,有犯必懲。自荊州以達海門,沿江數千裡,稱天塹雄師。至光緒季年,特命大臣查閱長江營伍,實存長龍、舢板戰船七百六十二艘,飛划船六百四十二艘,水師弁兵一萬有七十九人。

其自荊州以上,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