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家人作為原告一方,最好是自己所能掌控之人,以便到時候能迅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後,李祀就說出了他心目中的人選。
此人不是別人,恰正是目下吏部尚書潘聞卷的乘龍快婿,已官居戶部正六品主事的章博。
而且,如今戶部上下幾乎人人均知,用不了幾個月,章博就會在即將到來的吏部銓選中勝出,升任正五品的戶部員外郎。
宋錦樺當即笑問晉王,為何會選此人?
晉王笑道,這個人他雖未曾見過,不過挺有意思,朝野上下均知此人酷愛美色,酷愛到何種程度呢?聽聞此人若見著貌美女子,就算是女妖也不放過,實乃色中之第一人也!據說幾個月前的某一晚,這章博已在翠雲樓中玩了半夜,出來後竟還不過癮,又跟著一隻貓妖來到了城南的一片小樹林,與那貓妖顛 鸞倒 鳳了半夜,次晨醒來,非但渾身一絲不掛,腦袋還稀裡糊塗……
事實上,章博被毛嬌嬌行“和合大法”一事,潘聞卷事後曾嚴令府中上下,不得洩露半個字出去,然則世上事均是“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也不知是誰將這件事率先說漏了嘴,再經有心人一番“繪聲繪色”地描述,只不到半月間,長安城中已是無人不知。那一日李峨將此事當作笑話說與李祀聽時,起初李祀還不太相信,後經與他三哥李義證實,這才信以為真,而當時的李祀,心中也不得不為章博的這一份“膽色”所歎服。
康有仁聽罷,當即拍手附和道,這樣的一個好色之徒,若是鼓動他半夜裡去找慕容吉的兩位小妾偷歡,實是再合適不過。
然而,宋錦樺思忖了一番之後,卻搖頭反對道,這個章博雖然好色,但畢竟是潘聞卷的“愛婿”,聽聞潘聞卷雖官運亨通,然子嗣艱難,如今膝下只有一女,而且章博又是一個“贅婿”的身份,那就好比是潘聞卷的獨子了。如若就這麼將潘聞卷的“獨子”殺了,那潘尚書雖說是晉王門下,但章博終究是他家唯一的贅婿,萬一潘聞卷不肯罷手,一道奏摺上到聖上那裡,再引得朝野上下議論紛紛,這後面的事恐怕就不好收場了。
宋錦樺又道,倘若後面的事情無法收場,不能從青衣衛的大牢裡順利將慕容吉救出,那麼前面的計策就算再精妙也純屬是白搭,非但白搭,弄不好,還會同天寶閣交惡,從此反倒多了一個強大的敵人……
康有仁冷笑了兩聲,辯駁道,潘聞卷就算是一個尚書,可在咱們八王爺面前,不就是一條老狗麼?王爺若命他不張口,他怎敢亂吠?
宋錦樺卻固爭道,就算是狗,也有狗急了跳牆的時候,你若將小狗殺死了,再忠誠的老狗,保不住也要亂吠一通。
李祀聽得連連點頭,遂問宋錦樺,那你覺得,誰更合適?
宋錦樺當即答道,我聽說潘聞卷有一個兄長名叫潘聞書,他家也只一個獨女,而且也招贅了一個女婿,名叫吳登魁,聽聞這吳登魁非但不學無術,整日裡就知道四處花天酒地,而且身無半分功名,僅僅是一個“白身”。
李祀當場就叫了一個“好”字,大聲道,就是此人了!
見李祀已然決定,康有仁自不敢二話,他當即諾諾連聲,受了李祀一通吩咐之後,隨即出了“藕葉香居”的門,趕緊做事去……
康有仁一路走向晉王府大門,一路還在低頭思索,這吳登魁之名,他也有所耳聞,聽聞此人雖無半分功名,卻極擅經商之道,手裡掌管著長安城中大小七十幾家店鋪,每一家店鋪都經營有方,且為人還甚是仗義,無論是八方有難,只需跟他言語一聲,自有大把銀兩頃刻送到。
很明顯,這個吳登魁非但不是一個好色縱慾的小人,而且還稱得上是一個仗義疏財的君子。
這樣一個有名望的君子,如何引動他上鉤?
一想到這裡,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