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愛鬧,但小時候的他們其實還是單純美好的。
摸摸弟弟的腦袋,任萍笑著說:“老師教我們學拼音啊,學會拼音就可以自己看書了,書裡有許多的故事,很有意思的。”不知道從現在開始誘導他念書算不算晚呢,現在正是小孩定性的時候,每天那麼唸叨,總有一天會感興趣的吧。
“真的麼,姐,那你教教我吧,我也想念書。”任峰搖著任萍的手,像個要糖的孩子般。
任萍想了一下,覺得可行,上一世弟弟並不是笨,只是聰明用在別的地方,不然唸書與他其實還是很輕鬆的。不過看著才五歲的任峰,任萍又皺眉了,能聽懂麼?
不管了,死馬當作活馬醫了,人家那天才兒童不也是從小培養,咱也培養看看啊。
“好啊,唸書可以,不過你得答應我,不能半途而廢,做事得有始有終。不然姐姐以後都不跟你玩了,知道嗎?”任萍無奈,用玩做藉口實在是有夠蹩腳,可不然呢。咱也沒零花錢,美食誘惑那是行不通的,對孩子來說一是吃二是玩,所以任萍的選擇實在是很有限。
“好,沒問題。”在任峰眼中,這就跟家家酒一個意思,不過是姐姐當老師,他當學生而已。所以答應起來並不很難以接受。
看著一雙兒女談話,林秋月心裡充滿了幸福,孩子多懂事啊,知道教小的唸書。即使當初把兩孩子帶在身邊,生活負擔加重,也都咬牙堅持住了。即使沒念過書,她也知道,只有在大城市唸書才有將來。呆在農村又能接受多高的教育呢,到初中就算不錯了。
晚飯時,風塵僕僕的任爸,任金強回來了。林秋月趕緊上前接過公文包,遞過毛巾讓任爸擦手。任萍頗感興趣的看著這包,真是懷舊啊,這年代人人都手拿一個包,這估計就是以後人家所謂的流行了。雖說任萍對這流行不感冒。
“飯好了沒?吃完飯還要出去,今天貨到了,要讓工人卸貨,估計會晚點回來。你們早點睡吧。”任爸是做木材生意的,記得小時候生意做的挺紅火,可以到後面漸漸變差,只好換個地方做生意去了,不過還是同一城市就是了。
“飯早好了,趕緊吃吧,一會我和你一起去吧。你一個人哪忙的過來。萍萍,一會帶弟弟早點睡,門關好,誰叫都不能開門,知道不。媽媽爸爸有事,會晚點回來。”林秋月不放心的交代著。這時還不到三十的少婦臉上還沒有一絲皺紋,生活的艱辛在她身上看不出一絲來。或許在她眼裡,未來還是充滿希望的吧。
“知道拉,那你們也要注意安全,我會帶好弟弟的。”任萍乖巧的答道。
“小丫頭也懂事了,看來唸了書果真不一樣啊。”任爸看著比平時安靜不少的女兒,心裡頗安慰。對女兒的改變是樂觀其成的,忙碌的生活讓他注意不到更多細節。
“你才知道啊,今天還主動說教小峰唸書呢。看來就該早點去唸書,人也聰明瞭不少。”林秋月一副有孩萬事足的模樣。說的任萍那叫一個寒啊,咱是穿越的,肯定不一樣了,要是在以前,那肯定是愛玩愛鬧的主,現在嘛。
“對了,家裡還剩多錢?明天我要去買一個call機。不然客戶要有事聯絡我很不方便。”對於任金強來說,call機也算是一個比較時髦的玩意,不過倒真的很方便,有什麼事用那機子都會以短訊的形式出現。
差點噎到的任萍趕緊喝口湯,call機,就是你那老古董俗稱BB機的東西。嘖嘖,以前貌似自己也很喜歡來著,老幻想也買一個。不過以後見多了翻蓋,觸屏手機,實在對這東西提不起興趣啊。
難道大哥大這手機還沒出來?以前看電視劇那些香港的富豪不都是人人都拿一個麼,還是要過兩年?
“家裡還有一些錢,那東西貴不?還是過段時間再買吧,家裡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