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溫和地看著她,車窗外的燈光落進來,瞳仁是一種極為漂亮的琥珀色。
“太客氣了,舉手之勞。”羅嘉頎勾了勾唇角,適時地將她的窘迫解開,“你到了。”
沈夜說了句再見,下車的時候頓了頓,將車門關上的時候,看見車裡的男人對自己輕輕揚了揚手,嘴角的笑痕很深。
拖著還有些痛的腳往回走的時候,忽然聽到包裡的手機丁零一聲響,她翻出來,是銀行發來的一條短訊息,打到賬戶上的數額不菲。
這倒提醒她了,原來這麼快就到月底了。
沈夜回到家,脫下鞋子的時候,莫名地愣了愣。
鞋子還是上大學的時候買的,質量還算不錯,又因為穿的次數少,看上去還是八成新的。只是鞋跟上邊,黑皮上已經有開裂的紋路,也有不小心被蹭下的晬皮。如果握在手上看,還是能發現的。
沈夜想起車上的那一幕,臉頰微紅。
第二天一整天,沈夜都在外邊取景。
上午是在S大外邊一家小書店。拍攝特輯是日常生活裝扮。
沈夜最偏愛的就是這個欄目。她總覺得在攝影棚和外景地的照片做出來的效果太過誇張。好比在時裝週上一本正經地觀賞著T臺模特,是美,是讓人覺得靈感萬千,可些距離自己太遠,彷彿佇立雲端。總要慢慢地經過無數道看不見的加工程式令T 臺靈感變得柔和,那些當季的流行元素才能真正地接觸到每一個人。
有時候不如看看搭配高手們的街拍照,這樣的恍然大悟更加實用一些。
下次從家裡翻出一件再普通不過的深灰色且有些老氣的V領毛衫時,就不會隨便扔掉了。誰知道下一個季度的流行風潮是不是就是復古呢?
最開始走日系風,走到半路的時候又覺得簡潔的歐美風更好看。雜誌的成長,就像是青春期的孩子,難免會有迷惘的時候。幸好最後尋到自己的風格。拍出的照片,精緻程度絲毫不遜於外來照片:氣場夠,就連模特用的衣飾也都是身邊買得到的——這才是叫人覺得滿意的少女時尚。
沈夜坐在商務車後座,快速地翻閱今天的搭配設計,忽然前排的慄洛轉過頭,小聲地對自己說:“今天真的要去S大嗎?”
“S大不好嗎?”沈夜抬頭,笑盈盈地回答,“你最熟悉了。”
“我覺得被認識的同學、老師看到,會不好意思。”
沈夜怔了怔,慢慢地將照片放好,有些意外地瞧了瞧這個年輕的女孩子。
她看得出來,慄洛的興趣並不在成為模特上,甚至野心也僅僅止步於《遊》的平面模特,公司有幾次為她找來的走秀機會,她也都推脫了。
害怕站在閃光燈下,害怕萬眾矚目的感覺,為什麼當初要去報名參加模特大賽呢?
“報名參加比賽的時候沒想過今天會發展得這麼好吧?”
“沒有。”慄洛老老實實地說。
“那就順其自然嘍。大不了以後像明星那樣,戴著墨鏡和圍巾出門。
沈夜半開著玩笑,“哦不,你已經是明星了。”
慄洛放鬆了些,靠在椅背上,舒展了纖長的四肢,問她:“沈夜姐,你喜歡當雜誌編輯嗎?”
“嗯,怎麼說呢?其實我原本也是想當模特的。後來被刷下來了。”
沈夜笑眯眯的,“只能找了個稍微有些搭邊的工作。”
“是嗎?”慄洛眨眨眼睛,重新打量沈夜。
黑色風衣、黑色鉛筆褲、黑色靴子,只在風衣襟口和袖口隱隱約約露出紅色的毛花彷彿是小小一簇火焰,剎那間可以提亮全身色澤。長髮隨意一束,顯得氣質柔和,和那雙簡潔而毫無裝飾的軍靴一襯,衝突,卻又相得益彰。
這樣的衣飾穿在膚色白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