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工作,叫她不要回老家,就留在盛京挺好的。
她一開始當然不同意,後來他說,對方工資開的很高,她問有多少,他伸出手比了一個“二”,她震驚地捂住嘴:“二百塊?”
“嘖。”張大川神情很不屑,“做的好的話,能有兩千塊!”
“什麼?!”她震驚的說不出話來。從小到大,她從來就沒見過那麼多的錢過。本以為兩百塊就已經很高很高了。
“大川哥,那到底是什麼工作啊?為什麼能有這麼多錢啊?”她承認有一剎那她是心動的,這麼多錢,她如果能掙到,到時候寄給哥哥,他就不用那麼辛苦自己賺生活費了。
“工作你放心,大川哥還能害你不成?跟你一起工作的都是跟你年紀差不多大的小姑娘,還包吃住,只要你努力,老闆喜歡你,那你就能賺到錢了,因為那地方是給小費的,只要你做的好,老闆高興了,有些時候一晚上就能賞個千兒八百的呢!”
“這是真的?”
“當然真的,不過啊……”
“不過什麼?”
張大川見她目光發亮,笑了笑,“這個活就是要吃點苦,而且是上的夜班。看你能不能受的了了?”
她立即用力點頭,“我能吃苦,不管吃多大的苦我都能受了了。大川哥,你看,你方便把我介紹過去嗎?我,我一定會……”
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張大川笑眯眯地說:“好說好說,看在我們同鄉一場的份上,你哥哥現在又不在身邊,我也就是你最親的人了,我怎麼也會幫你一把的啊。”
她沒有說話,雖然哥哥不在身邊,但她心底卻從來沒覺得難過,她滿懷希望和憧憬著兩年後哥哥回來娶她的那一天。
那時候的她,太天真,也太輕易相信別人。
當張大川拿出早就擬好的合同讓她簽字時,一切都好像是命運之手在暗中操控了一樣。
她仔細看過合同內容,上面沒什麼不正常的,都是一些工作中要注意的事項,包括不能惹客人生氣,不能跟客人頂撞,不能破壞,偷竊等客人以及店裡的東西,否則都要按價十倍賠償等等。
她覺得這些都是很正常的,也就沒有多想,簽了名。
第二天下午,她接到了張大川的電話,說是晚上就要她去上班。
她高興之餘,連忙收拾起來。
晚上七點,她到了張大川指定的位置,抬頭一看,卻是一家掛著燈紅酒綠招牌的歌舞廳。
她那時候心底開始害怕和慌張起來,她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張大川開了車過來,一下來就問她怎麼不進去?
她忍著淚水質問他,“為什麼你不告訴我是在歌舞廳裡上班?”
“清媛,在這裡上班有什麼不好的?既能掙到錢,人又不累,很多女孩子都擠破腦袋想進來呢!”
“不,我不要在這裡上班,我不去!”她說著拔腿就要走。她聽別人說過,那些歌舞廳裡的女孩子都是壞女孩,不學好,不潔身自愛的,她才不要跟她們一樣!
張大川面色一變,“你合同都簽了,你要跑哪兒去?”
她頓住腳步,回過身,“我……那個合同不算!你是騙我的!”
“呵,這裡的老闆可不會這麼跟你說的,清媛啊,你聽大川哥的一句,既然來了這裡就好好幹,等你幹出息了,你那個在國外的哥哥,也不愁沒錢花了是不是?”
想到哥哥,她更加難受起來,氣得眼淚都流了下來,“你騙人!我再也不會相信你了!”
她想要跑,但是很快就有好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出來了,他們很輕易就抓住了她,把她帶了進去。
裡面花花綠綠的燈光和震耳欲聾的音樂聲頓時讓她頭暈眼花。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