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愛過他,當年的戀情不過是我一時的消遣,我只不過是把他當成了一樣東西。我終於明白了,其實不是我丟掉了葉清,而是我丟掉了我自己,將我自己推進了層層疊疊的灰塵中。我已經變成了一件被丟棄的舊東西,再也回不去了。
每一天,我們都會遇見新的人和物,但也許對於某些人來說,僅僅就一天,新的就可以變成舊的,舊的就可以變成死的。
愛情也是一樣——你究竟是需要那個愛你的人,還是你愛的人?
內人
〔內人,又名“肉”。古代妖怪,因記憶而生。〕
第01章
從淡江市搬來南沙市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到了一位老熟人。
建文是我以前的學弟,我們曾共同就讀於淡江大學。我和建文第一次見面,是在大學文學創作社團的一次會議上。記得當時他像個扭捏的孩子,縮著雙腿坐在椅子上,陳述著自己的資料,比如他來自臺灣,比如他的愛好是看書……
大概是因為性格使然的關係,社團中的人對建文並沒有實質性的印象,好像他是一團空氣,有無皆可。很多時候,社團開會,他只是呆呆地坐在角落裡一語不發,會議完畢,默默離開。看得出來,他非常不適應他鄉的生活。
以建文的性格,我想當然地認為,在他大學畢業後一定會回到臺灣,沒想到居然會在南沙見面。我們碰面是在一個午後,我剛剛搬來南沙那天。我正忙得滿頭大汗,一邊和搬家工人搬傢俱,一邊給房東打電話,突然就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我還沒反應過來,建文已興奮地大叫起來:“真的是你,方琳!”
我這才惶惶然地問道:“你是……建文?”
建文傻呵呵地點著頭。他沒怎麼變,還是老樣子,依舊很消瘦,依舊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依舊穿著一件白色襯衣,只是眼神變了很多,不再憂鬱,充滿生機,完全找不到大學時的病態。
校友重逢,我們都很高興。
晚上我收拾好後,建文打來電話,約我去他家做客。不好推辭,我按照他給我的指示,沒走兩步就找到了他家。讓我驚訝的是,我們兩家居然是鄰居,這大概就是建文以前常說的緣分吧。
不過,最讓我驚訝的是建文的老婆芳芳。
之所以這麼驚訝,一是因為完全沒想到建文會娶妻,以他的性格而言,又怎麼會討女人歡心;二是因為芳芳的美麗,她真是一位標準的美人,瓷器一般的面板,黑雲一般的長髮,氣質優雅,落落大方,很少有女人能勝過她。
那晚,我們聊得很愉快,芳芳做了一堆好吃的,我們一邊喝酒一邊暢談。雖然席間建文不停地講著臺灣的事,但我和芳芳都很習慣。其中,他說到的一件事倒也很有趣兒,他告訴我,在臺灣為了以示對妻子的尊重,丈夫都習慣稱呼老婆為內人。
“內人?”我學著建文的口吻艱難地吐出這兩個字。
建文被逗得哈哈樂,回頭看著芳芳,滿臉深情,再次重複:“對,就是內人。”
第02章
由於和建文是校友外加鄰居的關係,雖初來乍到,我並未感到孤獨。
我在一家獵頭公司工作,時間容易自由分配。建文在一家醫院上班,時間比較固定。沒事時,我習慣去建文家和芳芳聊天,偶爾晚了會留在他家吃飯。
我很喜歡芳芳的性格。
芳芳告訴我,她和建文是在三年前認識的,一見鍾情。建文對她展開猛烈攻勢,不到半年她就被他征服了,沒過多久就嫁給了建文。
我只能說,這兩個人性格志趣非常相投。
但建文對於“內人”這個稱呼非常執著,接觸久了之後,我發覺建文很少稱呼芳芳的名字,基本都是用這兩個字來呼喚。芳芳也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