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立北卻大聲說道:“且慢!”
張俊和嶽勝利,都驚詫的看著馮立北,不知道這個火藥罐子,又要炸出什麼樣的驚人之語?
馮立北跟個點著了的炮仗,聲音大得嚇人,說道:“嶽書記,現在所有的證據,都只是張俊同志的一面之詞!畢竟法醫昨天給過的結論,說王太利是自殺!我們不能因為張俊同志說王太利是他殺,就認定王太利是他殺!”
嶽勝利不由得愕然。
馮立北指著電腦螢幕,說道:“就算馬濤進出過王太利的辦公室,也不能證明馬濤就是兇手!我們沒有直接證據,怎麼抓人?”
張俊眉頭一揚,沉聲說道:“馮立北同志,你到底想怎麼樣?如果延誤了抓捕時間,你負責嗎?”
馮立北完全不在乎張俊的憤怒,說道:
“抓人是要有證據的!逮捕令怎麼釋出?根據我國《刑訴法》第六十條,逮捕的條件之相關規定,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立即依法逮捕。”
他提高聲音說道:“請張俊同志聽清楚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有犯罪事實!請問,馬濤的犯罪事實在哪裡?”
嶽勝利有些為難的道:“張俊同志,他說的是對的。我們必須先取到更多的證據!”
張俊知道,自己再著急也不管用。
這件事情,並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的。
要採取抓捕行動,必須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長這兩個人同意。
張俊皺著眉頭,說道:“嶽書記,那這樣,我們現在就請法醫前往太平間,再次對王太利遺體進行檢查,確定死因。如果能確定王太利是他殺,那就可以依法逮捕馬濤!因為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嶽勝利沉著的說道:“好,就這麼辦!”
他扭頭對馮立北道:“你馬上組織精幹人手,檢驗王太利遺體!”
馮立北答應了一聲,自去安排。
張俊朝陳勇軍招了招手。
陳勇軍上前兩步。
張俊低聲吩咐道:“你帶人去監視馬波和馬濤兄弟的動靜,一有風吹草動,立馬向我彙報!記住,用自己信得過的人!不必向馮立北彙報!”
陳勇軍點點頭,轉身離開。
張俊則跟隨嶽勝利、馮立北等人,前往縣人民醫院的太平間。
大家下了車,一齊走進地下室。
法醫穿著白大褂,戴著口罩和塑膠手套,準備對王太利遺體進行檢驗。
一行人來到太平間。
管理員一看來人,趕緊出來打招呼。
嶽勝利擺了擺手,說道:“我們來檢驗王太利遺體。請你帶路!”
管理員愕然說道:“王太利遺體?不是已經送往殯儀館了嗎?”
張俊聽了,大吃一驚!
他和陳勇軍過來檢查,這才過了多久?
怎麼就要將王太利遺體送往殯儀館?
嶽勝利也是臉色一變:“誰下的命令?不是可以在太平間儲存15天嗎?”
管理員答道:“是王太利家屬要求的,刑偵大隊長劉傑也同意了啊!”
張俊急忙問道:“走了多久?”
管理員看看手錶,說道:“一刻鐘了!”
張俊不再浪費時間在這裡,轉身大步走出地下室,同時掏出手機,打給陳勇軍,說道:“你有幾個人可以用?”
陳勇軍道:“張縣長,我有五個人!加上我有六個人!”
張俊道:“兵分兩路,你帶兩個人,趕緊前往殯儀館,想盡一切辦法,給我攔下王太利的遺體,在我們趕到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