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的意思和我猜的差不多,開始也是和黎先生商量著能不能不做手術,在他們老一輩人的觀念裡,做手術是個大事,能湊湊合合活一輩子的才是福氣。
他媽還說,在她認識的老同事裡,凡是做了手術的都沒活幾年,凡是不怎麼去醫院看診的,都活的結實。
最後,他媽問了,這事是黎先生的主意還是我的主意。
我知道,在這個時候,無論黎先生說是誰的主意,聽在他媽耳朵裡,都會變成我的主意。因為任何一個當媽的都不會把責任推卸給自己的兒子,媳婦就應該當這個替罪羔羊。這並不是說黎先生他媽自私,只能說人性本該如此。
黎先生說:“是專家的主意,咱們家都不懂醫學,這個時候除了找專家還有誰能給的出主意?”
他爸和他媽的意思差不多,歸根結底也是不做這個手術。
他爸說,這次也怪他,聽了三嬸的話一時沒能按耐住脾氣,才會心臟病突發,難不成這種事還能時時刻刻發生?這種機率不大,以後也不會犯了。做手術?做手術要開刀,在心口上開一刀,就是治好了也要去半條命,更何況心臟病是治不好的,開多少次刀都不如平時放鬆心情,修身養性。再者,他每天的體檢報告都說沒問題,也沒說他有心臟病,這次就是個意外,不能作為常規事件處理。
我勸道,如果心臟病像傷風感冒一樣可以當做常規事件,那就不可怕了。很多人平時體檢都沒什麼大礙,可是關鍵時刻,不是肝、脾、肺、大腸出事,是一直隱藏在角落的突發性心臟病斷了他們的命,既然說了是突發性心臟病,它來的時候就不會跟你打招呼,打招呼的時候就是索命的時候,到時候再救,就晚了。
他爸怒瞪著我,說我咒他。
我抗辯道:“我沒有,我是為您好,為您的身體健康著想,要是我咒您,我今天就不會站在這裡了,我可以偷偷摸摸的咒,何必當面說這些讓您恨我?”
黎先生把我拉到一邊,叫我不要再說了,由他說。
我忍著氣,坐到一邊,低下頭,頓覺委屈。
黎先生坐到他爸身邊,說:“現在做手術很簡單,危險性也小了,我們公司就有個同事三十多歲就做了心臟搭橋手術,現在能跑能跳,當初他要是不做,也許早就不知道去哪兒了。老百姓去醫院幹什麼,為的還不是換健康麼,既然有機會換健康,為什麼要放棄這個機會?這可是生命的權利。”
他爸反問黎先生:“那要是做了手術出了事,是不是你負責?還是醫院負責?”
黎先生說:“醫院會和家屬和患者簽署手術同意書。”
他爸插話道:“那就是生死有命,沒有人能負責了?”
黎先生頓了一下,沒接上話。
他爸長嘆一口氣,好似嘆到了生命的盡頭,那樣無奈和無助,說:“生命只有一次,要是出了事,我賠的就是命,這個風險,我不冒。要是不做,我興許能多活幾年,要是做了,也許就剩下幾天的命,我老了,經不起大陣仗了,更不想死在手術檯上,就算死也要死在自家裡,這叫魂歸有處。”
黎先生為難的看著他爸,又為難的看著我,我把臉別向一邊,拒絕他的求救,不語。
而後,我和我媽、我爸說了這事,他們一致認為這個手術不該做。
我問為什麼。
我媽說:“萬一手術失敗,你公公去了,你這個媳婦就是罪人,你和黎鵬的婚姻就要永遠蒙上一層陰影,以後你們有了口角,這件事指不定就會被掛在嘴邊,而且你婆婆死了老伴,看你也多半不會順眼了。咱們不求你婆婆關鍵時刻能幫你說話,就求她不要在她兒子面前說你的不好,當媽的話就是聖旨,就算不對,也總會潛移默化的灌輸到孩子的骨血裡,到那時,你百口莫辯,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