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從韋秀這裡不可能得到如此結果。如果韋秀是那種把權力當做自己外衣的人,嶽琳就不可能和韋秀做朋友。不管別人怎麼看韋秀,嶽琳很清楚自己的這位老同學其實是一位內心非常驕傲,甚至有些任性的女子。她不喜歡被人強加什麼,又身為皇帝的女兒。韋秀懶得去幹太多太多事情,不管是好事或者壞事。
這種指點聊勝於無,但是嶽琳還是聽了。同事裡面有孩子上初中的,很容易就借到了本初中政治課本。仔細研讀了一下,嶽琳才發現韋秀的建議並非敷衍了事。整個民朝的國家機構在課本里面講的清清楚楚,各個機構與部門之間的權力和負責的物件講述的非常清楚。特別是司法權部分,個人的權力,公檢法負責的範圍,各種糾紛發生後該去找誰,課本不僅有講述,還有案例。從其他人那裡聽到的零零碎碎的內容,在初中政治課本里面講述的系統而且完整。嶽琳忍不住對一起研讀的丈夫宋斌說道:“早知道就先讀讀課本了。當年上政治課的時候,對這些東西我怎麼學了就忘呢?”
“學以致用。你又不是搞這方面工作的,學了就忘很正常。”宋斌寬慰著妻子。
嶽琳心裡面很認同丈夫的解釋,不過她更關心自己弟弟的事情,她問道:“宋斌,你覺得我弟弟這該屬於什麼?違反治安條例?還是別的什麼性質的事情?”
“我覺得頂多是個違反治安條例的事情。按書裡面寫,七天以下拘留。我覺得應該沒事,估計現在就放出來了。”宋斌嘴上寬慰著妻子,心裡面其實也沒譜。嚴打的時候可不太管這些,若是按照課本里面講的東西,嚴打是真“嚴”。很多量刑明顯超出法律規定。可政治課本里面也講了,皇帝韋澤陛下既然獲得了人大的授權,那麼他釋出的有“時效性”嚴打令,在時效性內優於普通法律。這倒也解決了宋斌一直以來的一個疑問,為啥平時那些混混能夠沒事,可嚴打令下達後,他們就要面對慘不忍睹的下場。原來制度上早就有過說明,只是大家從沒注意過而已。如果書上講的真的能夠落實的話,嶽琳的弟弟嶽解放也就是個關七天,甚至連關七天都未必的結果。
當天,嶽琳接到了一封家裡的來信。就如宋斌所說的,弟弟已經被放了。日期是初三,初七收到了從武漢到南京的快信,這樣的結果讓嶽琳覺得放心下來。事情的確沒什麼大不了,與嚴打更是沒關係。
然而到了初八,嶽琳再次接到了家裡的信,信裡面說他弟弟又被帶走了。嶽琳的父親懇請嶽琳趕緊回家,嶽琳畢竟是個大學生,還在京城工作。嶽琳的父親認為自己的女兒肯定比他更知道該怎麼應對。
嶽琳坐不住了,她也不知道弟弟二次被抓到底是怎麼回事。對於自家弟弟,嶽琳有把握,跪倒省政府門口討薪這種衝動的事情,嶽解放能幹的出來。可讓他幹壞事,嶽解放是絕對不會。即便談不上是個嫉惡如仇之輩,嶽解放也是個正派人。而且政治課本里面講的清楚,再次抓人肯定有第二次的理由,要麼是案情有突破,要麼是查出更嚴重的問題。可這件事本身清楚明白,這個“更嚴重”的是什麼呢?
宋斌也沒多話,他拿出1000塊錢遞給嶽琳,“拿上吧。”
“這麼多錢哪裡來的?”嶽琳訝異的問道。
“我在單位借了700塊錢。就湊了這麼多。”宋斌答道。
“這幾天你怎麼吃飯?”過年的時候夫妻兩人沒花什麼錢,包了頓餃子就完事。倒是二十九那天蹭了韋秀一頓飯,也算是不錯的感覺。現在家裡只剩了三百多塊錢,丈夫借了單位700塊錢,加上300,湊了這1000塊錢。給宋斌剩下的就那麼點零頭,靠幾十塊錢撐半個月,嶽琳當然心疼自己丈夫。
“窮家富路。就算是1000塊錢又能幹什麼呢?你的錢都用來幫我哥哥了,我給家裡也寫了封信,讓他們能幫忙的就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