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了明芳這個好孩子,誰還想委屈自己?
顧國平表明瞭態度,警察局這邊自然也告知了李蘭這件事情。
李蘭一聽現在顧思甜竟然成了陸小英的女兒,頓時氣壞了,“怎麼可能,她怎麼可能是陸小英的女兒,她是我的女兒。明明是我的女兒。你們不是有那個什麼鑑定嗎,你們給她做啊,她就是我的女兒。”
“李蘭女士,你沒有確切的證據,是不能要求別人和你做鑑定的。”
意思是告訴李蘭,不能說她說誰是她女兒,就是她女兒。“
“既然你覺得是抱錯的,當時也有可能是你的孩子先被換了,後面再和顧家抱錯。”
李蘭聽著這些話,頓時激動的不已,“不可能,不可能的。我不是這樣的。是我的孩子先被抱錯,後來才又被張紅英他們換了。”
警察道,“這一切都是你的猜想,李蘭女士。你沒有明確的證據,這些都不成立。”
“那之前顧思甜的血對我有幫助啊,能救我的命啊。”
“也不能證明,這不科學。”警察直接道,“希望你能提供有利的證據,否者這件案子只能一直拖下去。你也沒有權利要求別人一直為你貢獻血液治病。”
李蘭激動的搖頭,因為激動,疼的渾身發抖。醫生被喊了進來,但是一點用都沒有。
甚至打止痛藥都沒用,還是疼。
哪怕麻醉了,那種靈魂深處的疼痛也無法抑制。
李蘭覺得自己這一次比之前還腰疼。每次一疼,都覺得自己要死了。
她迫切的需要藥。
哪怕坐牢,她也不能死了啊。
反正那個死丫頭也不認她了。
說出來吧,至少能活著。
在第二次被疼的暈過去,瀕臨死亡的情況下,李蘭終於虛弱的開口了,“是我換的孩子。是我換的。”
一直等在外面的警察聽到這話之後,立馬進來做口供。
但是李蘭要求他們能答應自己,只要自己招供了,就要求顧思甜一直提血液給她。
警察當然不能保證這件事情。
畢竟誰也不能強迫一個人給另外一個人輸送血液啊。
但是他們也保證,會將這件事情告訴顧思甜,至於後面是否願意,得看顧思甜自己了。
李蘭疼的流淚,“她必須給我提供血液,我這輩子都是為了她奉獻了。要不是我把她換了出去,本來該是她受明芳那樣的苦的。”
這是認了。
警察很快就開始做筆錄,“你說清楚點,仔細交代。”
這次李蘭也不拖了,她知道,自己拖不過別人。
所以一五一十的說的很詳細。
說她怎樣聽到了婆婆和丈夫的話。那時候,她其實也不打算換孩子的,只是準備等婆婆換了她的孩子之後,她再想辦法換回來。
只是那時候徐美慧這個“大戶人家”的富太太出現了。
她才鬼迷心竅,動了心思,想為自己苦命的女兒尋找一條出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