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丹楓怪怪的,不但老是說些他聽不懂的話,脾氣也很暴躁,可憐的他還不知道自己是哪裡惹火她了?
事到如今,她乾脆一舉說出心底話。“我……我喜歡你,我想當你的女朋友。”說完後,她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再偷偷地用眼角偷瞄他。
賀伯恩傻愣愣地張大嘴,嚇得說不出話來,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似地震退一大步,又立刻“飛”回原位,膽戰心驚地確認。“你剛才說的是開玩笑的吧?”
“我是認真的。”她清澄的眼睛直視著他,讓他輕易讀出其中的認真。
怎麼會這樣?!他無法接受事情的演變。
他一直將她當成哥兒們對待,沒刻意去想過她的性別,當然也就不會對她產生男女之情。
事實上,男女之情是他極力避免的關係,因為他的戀愛運特差,他可不希望丹楓成了下一個分手的物件。
所以為了友誼長存,這麼多年來他選擇漠視她的性別,刻意以同性的態度待她,避免讓彼此的關係牽涉到情愛。
他還以為她對他也是同樣想法,誰知……
“你會不會是搞錯了?你對我的感情只是朋友之情,就像其實我也喜歡你,所以才會跟你成為好朋友的道理一樣……”他像以往一樣搭著她的肩膀,試著將她所說的“喜歡”解讀成一般朋友間的喜歡,而非男女之情。
那A阿ㄋㄟ?是她說得還不夠清楚,還是他太過駑鈍?
則一把揮開他的手。“我說的喜歡,不是朋友的喜歡,而是指男女之間的喜歡。”既然都說了,就乾脆將話一次說個明白,免得一顆心老是上上下下,不踏實。
“但……我們是‘哥兒們’ㄝ!”說到底,他還是無法接受這個變化。
在他單細胞的腦袋瓜裡,丹楓就是“哥兒們”的代名詞,不是女朋友。他從沒將丹楓當女孩子看待,更沒考慮過讓她當女朋友的可能性。
因為當他的女朋友都不長久,而“哥兒們”卻是長長久久的關係。
雖然他很喜歡丹楓,甚至比他前幾十任的女朋友都還喜歡,但對他而言,她是丹楓,他的死黨好友,他的“麻吉”,他不想改變這樣的關係!
“我想做的不只是朋友。”她認真地說出心聲。
當他的“哥兒們”已經不能滿足她,她希望自己不只是能陪他打打鬧鬧或是聽他發牢騷的朋友,更希望自己能成為他共度一生的物件。
她想眼其他女孩一樣對他撒嬌、發嗲,讓他好脾氣地寵著;而不是在一旁心酸地看著他跟別人卿卿我我,卻一句話也不能說。
“可是……我們如果走在一起,不認識我們的人可能會以為是同性戀哩!”不知道該如何回應的賀伯恩,選擇以玩笑的口吻迴避問題。
他自以為幽默的說法嚴重傷害到丹楓,連同剛才被花疑女錯認的惱怒一併發出怒吼。“我是女的!”
她雖然個頭、長相、打扮都比較男孩子氣,但她是個道道地地的女孩子啊!
為什麼要說跟她交往會被當成“同性戀”?這種說法很傷人ㄝ!
“我當然知道你是女的。”他苦惱地避開她痛苦的神情。“可是我一直把你當成好朋友,沒辦法將你當作女朋友看待啊!”
“你的意思是……我無法當你的女朋友?”事到如今,她非要間出個結論不可。
面對她的堅持,他一臉為難。“我們現在的朋友關係不是挺好的,為什麼要複雜化呢?”
用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來形容賀伯恩是再適合不過了。
他喜歡凡事簡單化,朋友就是朋友,女朋友就是女朋友,不要混為一談。
他認定了丹楓是他的“好朋友”,是可以談心、分勞解憂的那種;不是動不動就吵著要他陪,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