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楓臉蛋微紅,露出嬌羞的笑容。“嗯,差不多三個月了。”再兩天就滿三月了,她心裡可是記得一清二楚,因為他們的交往日是情人節。
“瞧,我以前不就跟你說過,他對你有意思嗎?你還硬是說沒有哩!”欣姿頗為得意自己的先知先覺,接著又滿是好奇地問道:“不過,你之前不是說你們高中畢業後就沒有聯絡了嗎?怎麼會突然碰上的?”記得在她婚禮時,她還特別關心過這個問題哩。
“情人節那天……”丹楓不敢有所隱瞞,一五一十地將那天相遇的經過,老實報告給好友知道。
聽完丹楓說的話後,欣姿調侃地說:“難怪你越來越有女人味了,像個沈醉在愛河裡的小女人。”
欣姿的話一點也不誇張,現在的丹楓雖然仍是一身T恤、牛仔褲的中性裝扮;但看起來頂多覺得她是個帥氣的女孩子,不會再有人將她誤認為男生。
因為她的神情不時自然地流露出來的媚態,讓人無法錯認。
“說真格的,你跟他還真是挺有緣的哩!”從小學三年級到高中,幾乎有整整十年的時間讓他們朝夕相處,雖然之後有幾年因誤會而分開,但是命運之神還是再度將他們綁在一起,這不是緣分是什麼?
“應該吧……”丹楓也覺得自己跟伯恩之間,似乎有條看不見的線在牽引著,讓他們不管如何打轉,總是會碰到對方。
“預計什麼時候結婚?”
“太快了吧!”丹楓瞠大雙眼,訝然道。“我們才交往三個月ㄝ!”
欣姿搖搖頭,點出另一個重點。“雖然你們才交往三個月,不過認真算起來,你們也認識十幾年了,時間並不算短喔。”
“可是……他沒有提過結婚的事……”丹楓眸子裡的光彩黯淡了下來。
“你可以先提出來啊!誰規定一定要男方主動提的?”欣姿不以為然地說出另一個論調。
“我不敢。”
“不敢?!有什麼好不敢的!”吳欣姿提高一個音階。“我當初跟我老公的婚事,就是我主動提出的。我還對他說,若不跟我結婚,我們就分手算了,因為我不想浪費時間。結果你看,手到擒來。”話裡多有得意。
“哎呀,你不懂啦!”如果她有自信伯恩愛她的程度跟她愛他一樣深,她當然敢主動提出結婚的要求,問題是她一點信心也沒有。
她不確定他是否想跟她共度未來?
雖然他們已經算是男女朋友,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算是什麼樣的存在?
是把她當成一般女朋友,就像以往那些眾多女友一樣?還是攜手共度下半輩子的物件?
“你怎麼說話都說一半的,我哪聽得懂啊?”欣姿不滿地看著她。
“這……”這要她怎麼說啊?就算她說出自己的心情,欣麥也一定會認為她是庸人自擾,不當一回事。
“原來你們在這裡呀!”伯恩找了兩家店才找到她們,一踏進來,就自動落坐在丹楓旁邊的空位,開心地跟吳欣姿打招呼。“嗨,欣姿,好久不見!”
“對呀,高中畢業到現在,有九年了吧!”欣姿曲著手指頭算。
“哇!你懷孕了耶!”看到她圓滾滾的肚子,他滿臉興奮。“幾時結婚的?”
“去年。”
他意有所指地指著她的肚子。“你跟你老公還真是一點都不浪費時間吶!”
“當然。”她不但不覺得丟臉,還沾沾自喜地回他。“這叫做效率。”
“是、是……”經驗告訴他,最好別跟女人爭辯。
“對了,你跟丹楓計劃什麼時候結婚哪?”既然丹楓自己不好意思開口,就由她這個朋友替她問吧。
“欣姿?!”丹楓被好友突如其來的話題給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