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的“謝”字,一個“!”寫畢,交給了葉管教。
這一夜,兆龍徹夜未眠,他的腦海裡始終想著費青青在寒冷的夜幕中站立著,
他又多了一份牽掛和責任。
春節過後的半個月,開庭了。
坐在法院的警車上,兆龍心情很舒暢,他對結果沒什麼念想兒,看著大街上車
來人往的景象,對關進四個多月的他來說,一切都那麼新鮮,而且律師說,今兒費
青青也來,想見姐們兒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進入法庭,一眼看見了光彩照人的費青青,看見費青青的淚光。他將戴著手銬
的手抬了抬,他很自然地一笑,算做安慰,轉過身坐在了被告席上。
慣例的訊問身份,然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然後控辯雙方進行了交鋒,並讓兆
龍最後陳述。因為案件簡單,異議不大,只是律師請法庭在自首情節、民憤不大方
面給予考慮,法庭休庭二十分鐘。二十分鐘後宣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條之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
安的犯罪分子決定》第一款第一條之規定,殷兆龍,犯流氓罪。考慮其投案自首行
為,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
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按手印,接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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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下法庭時,費青青擠上前:“兆龍哥,十天以後見。”
兆龍帶著燦爛的微笑,點點頭。他明白青青的意思,不讓他上訴。剛回到看守
所,律師趕了來,對兆龍說:“我們是費青青朋友的朋友,主要是轉達費青青的意
思,怕你不理解,讓你不要上訴了,她已經費了很大的勁,才有今天的結果,你要
知道現在的形勢。這個判決,出乎我們的意料,費青青幫到家了,能量不小。”
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