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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假表弟”呢,黎雨馨忍不住打了個寒顫。被喚作“臻表弟”的公子,在她們爭吵時,就一直用潑墨般的眼睛,定定地注視著黎雨馨,見黎雨馨似乎受不了珊表姐的“嬌柔”嗓音,不住地用手互搓手臂,好象要把雞皮疙瘩搓掉,表情生動可愛,他忍不住無聲地笑了出來。

被漠視的美女十分不滿,兩隻手跟八爪魚似的纏住他的胳膊,用更嗲的聲音說:“表弟,你幫人家評評理嘛~~~”

那男子掙了幾下沒掙脫,無奈地道:“珊表姐能確定這隻狗是雪兒嗎?若不能確定,就什麼都不必說了。”

黎雨馨這時才注意到美女身邊的“真表弟”,二十左右的年紀,一身青衫,文士打扮,生得眉清目秀,如水墨畫一般的俊雅飄逸,可惜被個刁蠻美女纏上了,黎雨馨心中嘆道:“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黎雨馨不急不慢地說:“你拉誰來評理都一樣,家奴作的證不可採信,他們都是你的人,當然會向著你說話。讓團團自己來認吧!聖雪犬可是有靈性的,它最清楚誰是它的主人。”

元希篇 第三十章 誰是主人(二)

“好!”美女覺得這對她極為有利,立即贊成,“就由臻表弟來作見證。”

見黎雨馨狐疑地看著他,男子上前一步,向著黎雨馨溫和地說:“在下李臻,是津浦縣令,請小姐將小狗交給在下,在下必會公正行事。”

周圍的人聽到他自報姓名後都“哦”了出來,文清忙對黎雨馨耳語:“李縣令的官聲極好,小姐可以放心。”黎雨馨點點頭,將團團交給李臻。

李臻抱著團團在離二人十步處站定,將團團放在地上,讓它自己認主。團團毫不猶豫地跑向黎雨馨,讓黎雨馨驚喜不已,她以為團團會認美女的說。而一旁的美女則大怒,一腳狠狠踢向跑過來的團團,嘴裡罵道:“忘恩負義的東西,虧我花八萬兩銀子買你。”

黎雨馨立即伸腿,架開美女凌厲的一腳,也不管她是否會摔在地上,伸手抱起團團,心中十分憤怒,她最討厭不愛護小動物的人!這女人買團團純粹是為了炫耀,等團團老了一定會棄如弊履。黎雨馨本來是想作弄她一下,再把團團還給她的,誰讓她那時只顧帥哥不顧團團,但現在決不會把團團還給她了!

美女好不容易被家奴扶住,剛站穩又尖叫著撲過來撕打,被黎雨馨輕鬆擋回去。她在現代時跆拳道練到了紅帶,現在這個身體的體力雖然不濟,不過對付弱質女流還是綽綽有餘。

李臻忙趕過來拉住美女勸道:“珊表姐,小狗已經認主了,還是算了吧。”

美女回手就是一耳光,罵道:“滾開!吃裡扒外的東西!”

待李臻的臉上浮出五道指痕,美女的怒火立即被澆滅,換上的是極度的懊惱,她懊惱的倒不是打人,而是暴露了本性,姻緣怕是難成。

兩人雖然表姐表弟地相稱,其實這親戚關係,還真得用八竿子才打得著,不過是因為美女的父親和李臻的親舅舅嫁了同一個妻主。美女的父親是工部侍郎葉秉良,母親姚穎當的是閒差官職也比父親低。她從小隨父親住在葉府,每日隨下朝的父親到母親的府上用晚餐,如果母親留宿就住一晚,不留宿父女二人就回葉府,逢年過節才會回母親府上住幾天。而李臻的舅舅只是個侍夫,一般女子的夫郎分為正夫、側夫、侍夫、小爺,侍夫的地位低,家宴時都坐得遠遠的,她本來只是大概知道母親娶了這麼個人而已。直到三年前李臻進京趕考時,到姚府拜訪舅舅被她遇見,她立即就被李臻的翩翩風采吸引住了,一心要娶他為側夫,仗著母親這層的這點關係,硬要李臻叫她表姐,還時不常跑到元希來看望他,可幾年下來都沒能說動李家答應這門親事。現下又打了李臻一巴掌,這可怎麼辦才好?

美女慌忙掏出手絹幫李臻揉臉,歉意地嗲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