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這兩個人該坐下來扎一下帳了,然後將餘款及帳目交給主家。 大爹爹劈里啪啦地打了一番算盤。很快,進項與出項就全部出來了。 “人情”錢一共收了元,支出的總費用為元。這一場喪禮辦下來,淨落1008元。 這年頭,物價高漲,攀比之風盛行,通常情況下一場喪禮辦下來都會耗費主家不少的錢財。而鬱風家竟然還進賬1008元!這真是少有的情況! 之所以會這樣,那是因為大傢伙,特別是村裡的人都知道鬱風家當前比較困難,所以從上到下自始至終一直是能省則省。這幾天的飯菜,與一般人家相比,明顯地要簡單低廉一些,但眾人都很體諒,沒有一個人說三道四的! 扎帳時,許多沒事幹的人,站在邊上圍觀。對於這麼一個收支結果,個別上了年紀的村民咂咂嘴,有些酸溜溜地說道:“哎唷,還落個千把塊錢嘛!” 每個人都是要面子的。聽了這個話,鬱風與母親便有些臉紅。 母親突然想起了什麼,向眾人解釋道:“小安她爸昨天過來時,出了一千塊錢的‘人情’錢。他是不用出錢的,是怕我們家錢不夠用,怕她姑娘為難。這個錢是不能算在裡面的。其實沒有落錢,正好平了。” 說完這些話,母親的心裡輕鬆了許多。 後來,母親跟人家說了好幾遍,生怕人家說她們家辦了一場喪事,還落下了錢。 多半的親友都回家去了,但一些重要的親戚,在一件大事處理好之前,是不好走的。那就是奶奶的贍養問題。 對於一般的人家而言,這不是什麼問題。如果一個兒子過早地去世了,那麼其他的兒子就多盡點孝,然而鬱風家已是三代單傳。按理說,即便如此,也應該沒有多大的問題,畢竟鬱風還有三個姑姑啊。父親走了,三個姑姑適當地分擔一點就是。 問題在於母親與奶奶一向不怎麼和睦,經常是吵吵鬧鬧的。現在讓她一個人一年365天的去侍候老太太,那肯定是做不到的。而鬱風的三個姑姑又都是喜歡打一些小算盤的人。 當年,奶奶還有能力幹農活的時候,一到農忙,家家都盼著奶奶去幫忙;農閒時節,卻鮮有接奶奶去住住的。 父親生病之後,還沒有去世,幾個姑姑就說了:兒子死了有孫子!言下之意贍養老太太是鬱風一家子的義務,跟她們這些做女兒的沒有關係。她們明明知道鬱風常年在南京上班,贍養不了奶奶,間接地變成了母親一個人的義務。 鬱風的這幾個姑姑肯定都知道應縣還有一句老話:沒有哪個孫子養老太!當然了,這個時候她們是不會對自已這麼說的! 當時,母親全身心地撲在父親的身上,日夜擔心著父親的安危,沒有這個心思,也沒有這個精力跟她們去掰這個理。 父親去世之後,三個姑姑又跟相干或不相干的人說起了她們的這套理。母親也放出了話,她絕對不會一個人去養老太太的!幾個姑娘都有份。 鬱風知道自己是應該贍養奶奶的,可是將奶奶帶到南京去生活,那顯然是不現實的。奶奶留在家裡,只有母親一個人照顧,而母親並沒有照顧奶奶的義務。況且,她們的關係本來就不融洽。要是母親不樂意,將來必定產生矛盾。鬱風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要是真的出現了老太太沒有人照料的局面,到時候,被人說道的不僅僅是母親,鬱風的三姑姑也全都有份。 二姑父放出話來:將老太太送入養老院,四家人各出一份錢。 鬱風覺得這個方案挺適合他們家目前這個情況的。 二爹爹知道這個事情後,堅決不同意:老太太有這麼多下人(應縣方言,意為兒孫子女),又不是孤寡老人,送到養老院象什麼話?以後,鬱家還怎麼做人?走出去,不被別人罵嗎? 送養老院的這條路也行不通! 大姑姑找到鬱風,說道:“奶奶在你們家過,我們幾個做姑姑的,不會虧待你的。到時候,會貼補一點給你的。” 鬱風沒作聲。他又能說什麼呢?不同意嗎?贍養奶奶本來就是他們老鬱家的義務啊!同意嗎?他也照顧不了奶奶,到時候得由母親一個人照顧奶奶。他憑什麼替母親做主,替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