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到了規定的時間,原告遲遲不到。那位主事的調解員打了一通電話,鬱風聽到對方在電話裡向調解員道謙,並說已經進了法院,馬上就到這個房間了。 鬱風一個門外漢與專業的律師對簿公堂,心中有些發怵。 又過了一會兒,一男一女手中拿著公文包風塵僕僕地進了房間。一進門,那位年長一些的男子便跟主事的調解員打起了招呼。看樣子,兩個人不是第一次打交道,蠻熟的。 一下子來了倆律師,鬱風的心中更加的沒底了。 那位主事的調解員將雙方做了一個簡單的介紹。 隨後,那位男律師說道:“我們是時聰樹委託的法律援助律師。” 一聽說是法律援助律師,鬱風那一根越發緊繃的弦立刻放鬆了不少。鬱風知道法律援助律師是不收費的,但也往往不會那麼的盡心盡職。不像收費的律師,律師費的多與少往往跟案子的成敗,以及能夠為當事人爭取到多少利益相關,故而竭盡所能挖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線索,戰鬥到底。 那一天鬱風給時聰樹打電話時,時聰樹大言不慚地說什麼“有什麼事情就找我的律師 ”,沒有想到只不過是法律援助律師。 這位律師接下來所說的正如鬱風所料想的。 “那一天,時聰樹去社保中心時,看到有法律援助就找到了我們。我們見他一個外地人,挺不容易的,便代理了他的案子。我們沒有收他一分錢。他這個案子已經有了一段時間,他老是在催我們。我們也希望早點把這個案子結了。” 法律援助是幫助有困難的弱勢群體的。時聰樹是外地的農業戶口,面子上是弱勢群體,但是他的工資不低啊,特別是降薪之前的工資。法律援助的律師免費在幫時聰樹打官司,他在那裡不斷催促,不知道律師的心中會不會有所不爽! 律師將時聰樹的訴求讀了一遍。 除了五六月份工資及補償兩個月的工資外,其它的,鬱風一概不同意,說出了不同意的理由,並亮出了相關證據。 律師並沒有進行過多的反駁,只是說道:“你們不能什麼都不同意啊,這也說不過去啊?政府是發過文的,疫情管控出不來,是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的。3月份全月,4月份半個月,得按照江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他一個半月的工資啊?另外再適當地補償一點。” 這時候,那位主事的調解員也在一旁說道:“這樣吧,江城市最低工資標準是2020元,一個半月是3030元,湊個整數,5000吧。也沒有多少錢,就按照這個給吧!你們看呢?” 律師說道:“我覺得可以。我打個電話給時聰樹跟他說一聲。你們要早點給他錢,這個事情就早點結束了。這個事情老是拖在這兒,他拿不到錢,對他也沒有好處。我想他會同意的。” 律師走出房間打電話去了。 時間不長,但也不短,律師又回到了房間,說道:“時聰樹一開始不同意。我把利害關係跟他分析了一遍,他同意了這個方案,但要求必須一週內將錢打到他的卡上,否則他就不同意了。”喜歡擺地攤的日子()擺地攤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