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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部分

後是副廳級別。

第二種像是省級衛視或者地方電視臺的主持人,除了工資獎金外,還會針對臺裡面少數的當家主持人簽訂年薪制合同。

年薪制的數額較高,對主持人有著不小的吸引力。

第三種是完全市場化,工資、補貼、獎金統統沒有,做一期節目就給多少勞務費,勞務費的數額由主持人的影響力來定。

何炯就屬於這種情況。

他這次主持《華國之聲》,一期的費用是八千塊,《華國之聲》第二季的規模比第一季更大,按照一個月四期,五個月有二十期。

半年時間,他能拿到大概十六萬的勞務費。

如果是慕姍姍的話,主持一期節目要一兩萬,大型晚會五萬到十萬不等,這是著名主持人的出場價碼。

在此期間,何炯還能主持其他的綜藝節目。

接戲和接廣告都很自由,不用被電視臺抽成,這麼算下來,他一年的收入至少在五十萬以上。

即便沒有補貼和獎金等福利,也足夠他過上不錯的生活。

不過,完全市場化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剛畢業的新人還是進入電視臺保險。

等到混出了名堂,又受不了體制的束縛,再出來不遲。

慕姍姍嘗試過培養主持人,但姍姍文化遠不如省級電視臺的資源多,招進來的主持人有了名氣就會跳槽。

在現在的市場環境下,電視臺才是主持人理想的工作單位。

“你想過把他簽到公司來麼?”林子軒提議道。

“看看再說吧,我感覺小何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人,不想受到約束,就算現在簽下了,以後也很難說。”慕姍姍回應道。

林子軒想了想,覺得是這個道理。

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不是你要籤誰就籤誰,別人也有自己的選擇,不能強求。

他過來是和慕姍姍商量如何應對媒體。

《華國之聲》第二季的招標會相當成功,冠名權和電視播放權加在一起收入高達八千萬人民幣。

媒體做了報道,引起了社會熱議,相當於為第二季節目宣傳預熱。

不過,其中也有負面的新聞。

一篇名為《昔日歌唱冠軍今何在?》的文章被多家媒體轉載,文章裡追蹤了《華國之聲》第一季中最後的六名學員。

他們在和音樂公司簽了合約後,這幾個月的發展狀況。

有人離開了音樂公司,有人出了音樂專輯,還有人沒有受到音樂公司的重視,繼續回到歌廳駐場。

即便出了專輯的學員發展的也不太好,專輯銷量慘淡。

觀眾看節目圖個樂呵,看的時候心裡肯定支援這些學員,但當第一季結束後,還有多少觀眾會關注他們呢。

包括那些支援他們的粉絲。

音樂公司應該想辦法留住那些粉絲,定期的開個歌迷見面會,時不時的保持曝光度,而不能只發一張專輯試試水。

這說明音樂公司在包裝和運作上不夠成熟。

偶像需要包裝和運營。

尤其是這種透過選秀出來的歌手,否則過不了多久就會被人遺忘。

文章沒有分析音樂公司的原因,而是把矛頭指向了《華國之聲》。

認為這種選秀節目只是一時的熱鬧,並不能真的起到選拔民間歌手的作用,打著青春和夢想的旗號,卻毀掉了他們的青春和夢想。

這篇文章引起了不少讀者的認同。

《華國之聲》給了參賽者夢想,結果又把這個夢想打碎。

還有人翻出以前的報道,指出節目存在黑幕,黑幕說再次引起關注。

這顯然是一次有預謀的抹黑,想把《華國之聲》的風頭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