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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記載,1938年新四軍曾發生過一次錯殺葉道志事件,這也是李志高本人所經歷過的一個事件。當時軍部特務營營長葉道志、徐長勝等三人,也是延安抗大調到新四軍軍部的長征幹部,他們在紅四方面軍時曾任過師、團級職務,來到新四軍後卻被降級使用。葉道志先是擔任四團副團長(政委),後又改任軍部特務營營長,徐長勝任特務營參謀,另一個(陳五和,後改名陳康)則任東南區遊擊幹部訓練班教員。為此,這三人思想不通,認為在此處不受重用,準備仍回八路軍原部隊去,於是便攜帶新配給的駁殼槍以檢視地形為名開了小差。
軍部知道後,極為震怒,立即派出偵察科長李志高帶人追趕,並在景德鎮將葉道志抓獲,徐長勝被擊斃,陳五和逃脫後回到八路軍原部任職,建國後還被授予中將軍銜。一個多月後,葉道志以“投敵叛變罪”被處決。因為他是四方面軍的幹部,公審會上,說他是企圖叛變革命投降張國燾,但葉道志臨刑前堅決否認是背叛革命,更不是去投降張國燾,只是承認對工作安排有意見,不經組織允許擅自帶槍離開軍部是錯誤的。
這時,從延安同來的陶勇(建國後曾任海軍司令員、中將,“特殊時期”中被迫害致死),曾上書力保葉道志,說葉是他們南來的臨時支部書記,在他們途經武漢時,得知張國燾叛變,大家均表示氣憤,臨時支部還專門開了批判會,因此葉道志不可能去投降張國燾。但陶勇的力勸無效,葉道志還是給殺掉了。同一個事件中的三個人,一人被擊斃,一人死刑,一人脫逃成功居然後來還當上中將,明擺著就是一樁錯案。1983年10月,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布檔案,宣佈槍決葉道志、徐長勝是“歷史錯案,予以平反,恢復名譽。”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
關於為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平反的決定
1938年4月,原紅四軍十師政治委員葉道志,原紅三十一軍九十二師二七六團副團長徐長勝,從延安分配到新四軍工作,分別擔任該軍特務營營長和參謀。葉、徐因對任職偏低有意見,於同年7月31日,以看地形為名帶槍逃走,被抓回。同年89月間,新四軍軍法處以投敵叛變罪,將葉、徐處決。
現經複查證明,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帶槍逃走的目的,不是投降敵人、叛變革命,而是因為對任職偏低有意見,不能正確對待,想回八路軍工作。其行為是非常錯誤的,但性質是違反紀律,屬於人民內部問題。因此,對葉道志、徐長勝同志執行槍決是錯誤的,是一起歷史錯案。現決定為葉道志、徐長勝兩同志平反,恢復名譽。
第1章 震怒
1938年盛夏。皖南雲嶺種墨園,新四軍軍部司令部所在地。葉挺軍長一身戎裝,佇立在窗前,眉頭緊鎖,凝神遠望。這是午後時分,皖南山區夏日美景呈現眼前:青山蒼鬱,溪水清澈,花樹繁茂,旱地和稻田盡是綠意盎然。
儘管窗外豔陽高照,景色迷人,葉挺心中的陰雲卻總也揮之不去。年初,江南各路紅軍游擊隊一萬餘人,六千條槍奉命集中整編。前來點驗的羅卓英端著戰區長官的架勢,斜著眼瞅著站立在面前的這群人:滿臉菜色,衣衫破舊,槍械殘缺。這就是多少年來令蔣委座如芒在背、寢食不安的死對頭?呵呵,這下落到我們手中,有你們好日子過???p>; 這不,原先申報的二師四旅八團編制和十八萬元開拔費、整理費硬是不批,磨到最後軍政部核定了四個遊擊支隊八個團的編制,全軍經費每月只有六萬五千元,而當時國民黨甲等、乙等、丙等師的餉費標準各為每月二十、十五和十萬元。新四軍四個支隊不如人家一個三流師的待遇。申請一萬套棉軍衣也不給,反說新四軍打游擊,無需軍衣。下撥彈藥就因為新四軍的報告中寫錯一個字,竟扣去五十萬發子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