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絲毫的猶豫,梅魅從身旁的手提包當中取出了兩份合同,遞到了門傑的手中,門傑微微點了點頭,也詳細的翻閱了起來。
比較是關乎到自己切身的利益,門傑不可能不關心!
微微瞥了一眼,門傑便發現了兩份合同的不同之處!
這兩份合同代表著的利益,竟然有些很大的差別,而前提條件,就是門傑接下來的專輯的銷量!
想要獲得這兩份合同中較差的一份,前提條件是門傑的下一張專輯,銷量在100萬到150萬之間,而第二份待遇比較好的合同,則是要求門傑的下一張專輯銷量在150萬以上!
第二份合同更好一些,第一份合同雖說較之後者要差了一些,不過比起門傑此時與華宜兄弟之間的合同……
卻是強了不知道多少!
此時的門傑與華宜兄弟之間的合同,雖說比起一般的新人來說要強了一些,但是某些細節方面,卻還是一個純粹的新人合同!
別的不說,就說代言!
通常的新人,能夠接到的代言可以說是非常非常少的,畢竟還沒有出名,不可能有人會主動地過來找你做代言。
即便是有代言,通常也是公司出面聯絡,為你聯絡到的代言商。
這種情況之下,門傑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只能夠分到酬勞的40%的情況便出現了!
通常而言,一些已經成名的一線明星、頂級明星,別的不說,至少在代言費上面,公司通常是分文不收,全部是明星藝人自己的收益。
畢竟到了那個時候,你已經成名,在代言方面,一般都是代言商主動上門,而非公司聯絡,沒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公司自然不會再參與分成。
而門傑之前獲得的代言……
不得不說,像門傑這種自力更生的新人,實在是太少了!
而現在擺在門傑面前的這兩份合同當中,就有著相同的一點,那就是在合同當中,門傑續簽合同之後,日後再有代言出現,那麼門傑本人,將會拿到100%的收益,公司不會再分走哪怕是一分錢!
當然,交稅不算!
除此之外,在門傑原本的合同上面的一些新人合約,在這兩份合同當中都已經消失,雖然在優劣方面還有著一絲絲的差距,但是這差距,只不過是獲得的利益分成、享受公司資源、簽約年限等方面。
旁枝末節門傑已經不需要去理會,真正要理會的,則是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權益!
雖然兩份合同加起來也有著十幾二十頁a4紙,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字,看起來比較困難,但是裡面的內容,除了核心待遇之外,其他都是大同小異,沒有什麼差別,門傑看起來也很是輕鬆。
先讓天王系統檢測了一下核心待遇之外的部分的差別、優劣之後,門傑便不再多想,專心的看起了核心的待遇。
過了不多久,門傑總算將其看完,熟記於胸,閉目思索了片刻之後,這才微微舒了一口氣,心中有了想法。
並不是單純的去迎合更好的合同,而是利用手中的底牌,去賺取更大的利益!
第一百四十七章撕碎合同
兩份合同,在各種資源分配上面略有不同,但不得不說,比之門傑現如今與華宜兄弟簽下的新人合同相比,強了不知道多少!
原本,門傑的合同大概是能夠從賺取的總財富當中,分得四成的利潤,電影、電視行業暫且不提,華宜兄弟曾經承諾門傑,每年為門傑錄製一張專輯,保底七首上等歌曲。
而新的兩份合同當中,第一份,分量略輕一些的合同,就比之前的合同不知道好了多少!
這份合同當中有著明確的說明,日後不管是門傑釋出專輯、單曲還是舉辦各種個人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