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靈毓還驚魂未定,臉色有些白,“多謝你。”
她失魂落魄地坐進汽車,雙眸還有些發直。
頭頂右上角的牌子忽明忽暗,不知不覺,她竟跑到了和平飯店門口。
和平飯店…
鼻息間傳來清洌的雪茄氣息。
鍾靈毓偏頭一瞧,男人黑沉鋒利的眸子,在一片青霧中,若隱若現。
沈懷洲掐滅煙,抬手挑起她的下巴,瞧了眼她髒兮兮的臉蛋,“這麼晚,去哪兒玩泥巴,還被狗攆,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玩泥巴?被狗攆?
鍾靈毓頓時滿腔怒火。
因為木登蘭,也因為沈懷洲給她的那支,沒有子彈的槍,她險些毀在窯子裡。
手指無意識蜷緊,滔天怒意將理智和冷靜,寸寸席捲殆盡。
鍾靈毓抽出那支勃朗寧,重重砸在他臉上,失控怒道:“你沒資格說這些。若非你給的這把沒子彈的槍,我怎會一時不察被人抓住,沈懷洲,你簡直不是個東西。”
天生的機敏,沈懷洲偏頭躲了一下,但堅硬的一角,還是劃傷他的臉。
他抬手按了按,指腹上暗紅的血珠,在夜色中顯得刺目。
沈懷洲黑沉的眼睛,彷彿也染上詭異的紅。
他將手湊到唇邊,伸出舌尖,慢慢舔淨指尖上的血跡。
像條蟄伏在密林中的毒蛇,死死盯住鍾靈毓。
鍾靈毓驟然清醒,恐懼感油然而生。
她方才因為怒火,失了智,現在才想起沈懷洲的可怕。
被他扯過去的那一瞬間,鍾靈毓腦海中閃過七個字:完蛋了,吾命休矣!
一片驚恐間,她耳邊響起男人催命一樣的聲音,“老子活了小半輩子,被人用槍打過,也被人用刀捅過,就是沒被槍砸過,鍾靈毓,你他媽挺夠膽!”
鍾靈毓已經被嚇得失聲。
她的唇被男人重重碾著,舌尖被咬得出血。
疼痛讓她理智回籠,鍾靈毓奮力掙扎,指甲將沈懷洲的脖子,撓出一道道血痕。
“放開我,變態…”
掙扎和怒罵,沒能阻止沈懷洲,反而讓他愈發狠厲粗魯。
他呼吸粗重,怒氣與情慾交織,顯得很亢奮。
待到鍾靈毓嚇得哭出聲,他才邪肆地舔了舔唇瓣,覆在她耳邊,危險而冷冽道:“膽子大的女人好,夠烈,老子就愛騎烈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