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髮型甚是滿意,還評價鏡子裡的小姑娘說道:“真可愛,長大後肯定和雨宮姐姐一樣漂亮,不,一定比她還漂亮。”
北原賢人沒搭理說在胡話的女兒。
名人戰的最終迴圈圈,他的場次已經全部下完,七勝零負,名人挑戰權穩穩收入懷中,只等過一陣子迎接最後挑戰,七番棋挑戰上一屆名人——井山棋聖。
北原賢人長久沉默,不知不覺,當初花谷所說的他在高中生涯的五件大事,隨著時間慢慢發展,第四件事已經近在眼前。
1、參加樂隊比賽。
2、寫了一首很很有名氣的歌。
3、意外受傷住院。
4、差一點成為名人。
5、週年校慶。
未來的他,還有幾樣收藏品:兩張面具,兩個口琴,一本手寫的漢語拼音表,一臺退換的手機,一條白色圍巾,斷跟的紅色高跟鞋。
截止現在,他已經拿到或知道了絕大多數的未來的收藏品。
“面具怪男”的面具,是他參加樂隊比賽的偽裝。
兩個口琴,一個來自於雨宮小宅女,一個來自於慄山的謝禮。
手寫的漢語拼音表,是他給高梨絮風創作的漢語教學資料。
退換的手機,是他和柏木茉優一起墜崖,出院後,百合同學賠給他的歉禮。
還剩下一張面具(據花谷說,那是一張很普通的白色面具),一條白色圍巾,以及斷跟的紅色高跟鞋。
還尚未得到的收藏品裡,普通的白色面具和白色圍巾,這兩樣在屬性上很尋常,他認為無非又是什麼緣由得來的禮物。而“斷跟的紅色高跟鞋”,實則過於容易引人遐想,難以不令他有種壞預感。
而且還有女兒信誓旦旦提出的“命運引力”理論。
“唉”北原賢人嘆了口氣。
回想每一次大事件,命運的選擇總會在悄然無聲間到來。
北原賢人認真想了想,好像自己每一次選擇,都是置身於當時的大環境下,順應本心,心甘情願,理所應當做出的判斷。
就像第一個事件,參加樂隊比賽,是因為窮,窮到連學費都交不起,整天吃麵條湊活日子,都快被逼到跑外面賣唱了,所以才心懷一絲希望,想參賽去試一試。
北原賢人覺得,即使當時有人阻止他參賽,自己也肯定不聽,總得去搏一搏。
第二個事件,寫了一首很有名氣的歌.他每次回憶起那時候,心情就異常古怪,極其無奈。
他壓根不想文抄,也不喜歡文抄,可誰想到突然被節目組陰了一把,樂隊沒有後備選曲,當時她們都慌了,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他這個隊長。
當時那個環境下,他還能怎麼做呢。如果為自己的文抄粉飾辯解,他作為隊長,理所應當要為了團隊而犧牲自己的私情,顧全大局。
而且選擇文抄《月半小夜曲》,是他經歷所有事情中,最明顯能感受到“命運引力”的時刻——如果命運引力真的存在的話——他當時可以選擇不抄,隨便選一首以前街頭演出過的歌,忽略大家配合不熟練的事實,忽略演出效果很差的後果,更忽略掉欠慄山的人情,去草草應付一下,至於最後的後果現在的他無從得知。
當時的命運岔路,就清清楚楚的擺在他面前,文抄,還是不文抄,就在他一念之間。
但最終,因為作為隊長的但當,因為欠慄山的救命人情,因為想晉級,想拿獎金,想養好女兒,他還是做出了最適合自己當下所處的大環境的做法,文抄《月半小夜曲》。
“如果當初我沒有競爭樂隊隊長,結果會不會改變”北原賢人不禁思維發散。
“我還是會選擇文抄吧.那場比賽對慄山也非常重要,而我欠她一次跳河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