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百里際唸叨的裴之東,這會兒又迎來了假期。
別人的假期去旅遊,去撒歡,或者去走親戚。裴之東卻似乎廢在床上了。每天除了吃喝拉撒,一般都在床上,或玩手機或睡覺。
百里香不管他,都絕望了,認命了。隨便吧,愛咋地咋地。
反正人這一生就那麼幾十年,平安就好。哪怕遇到再多波瀾,也終究會迴歸平凡。
就像有時候她刷短影片,看到某些所謂的律師發的二選一的法律小常識,內容比養廢孩子還奇葩。
什麼“包養小三違法嗎?”
答案是“不違法。”
什麼“老公出軌生的孩子能繼承我們的房產嗎?”
答案是“可以繼承。甚至是如果小三有了子女,給小三的所有費用就算合法。”
什麼“老公出軌,可以讓他淨身出戶嗎?”
答案居然是“不可以。”
什麼“老公國內嫖可以直接起訴他並直接判決離婚嗎?”
答案竟然也是“不可以。”
這些判斷簡直是毀三觀。
如果法律都這樣明目張膽地維護出軌者的權益,都有這麼多明顯、不道德的空子,那還結毛婚?
怪不得如今年輕人輕易不敢結婚,實在是煩人事太多了。
百里香還記得小學同學小彌,曾經美得像花朵,但結婚後過得不如意,後來直接離婚回孃家住。
有一次兩人碰到,還沒敘舊,小彌就接到前夫的電話,然後就是一陣互相謾罵,怎麼毒怎麼罵。
小彌氣得渾身哆嗦。
結束通話電話,看著百里香擔憂的樣子,小彌無奈地說:“我跟他,合不來。他出軌了。我有潔癖,不想每天面對一個髒男人。”
“剛結婚時,他每天呼朋喚友,帶人到家裡吃吃喝喝,我給他們添茶倒水、做飯收拾。每次散場後,我接著忙裡忙外,把所有外人的痕跡一一清理。我跟他說過很多次,少帶客人到家裡,會讓我很累。家,畢竟是私人空間,容不得頻繁打擾。哪怕最禮貌的客人,也會不自覺地打亂家裡的生活秩序。但他就是不聽,還嫌我在朋友面前不給他面子。我可不慣著他,一次兩次可以容忍,多了絕對不行。”
“後來,爭吵的次數多了,他就早出晚歸的在外面浪,還跟別人說自己家裡沒有人情味,不夠熱鬧,老婆是塊木疙瘩,不解風情。為此還吸引了一個玩得開、心疼他的女的,兩個人就那麼過上了。”
“我……”
小彌擦了擦沒忍住的淚水,繼續道:“我當時,都氣笑了。”
“多荒唐!他這麼無恥!”
“他竟然說他是被逼無奈。哈,真搞笑。”
“我堅持離婚,他好像也覺得解脫。扯皮了一堆的關於房子車子孩子的事後,我帶著孩子淨身出戶。婆家,沒一個人幫我說話。”
小彌當時眼角都已經長滿皺紋,那年她才二十七歲。
百里香忘不了小彌當時的眼神,二人匆匆碰面沒多久就分開了,後來再也沒有彼此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