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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也已經先交待過了的,這個時候,很識趣的沒有多追問,轉而採訪李維斯:&ldo;李督察,能不能跟全港市民說說當時的情況?據我所知你是……&rdo;

記者正說著,看到旁邊張小勝的目光看了過來,才猛然想起,李維斯的很多事跡,都是以傳說的姿態在媒體人裡面流傳,並沒有正式的公開出來。他忙改口說:&ldo;……你是一名從警才一年半地警員,你是怎麼克服緊張地?&rdo;

這個問題轉換得實在有夠遜的,不過看在他沒有多曝李維斯地料,張小勝和李維斯也沒有計較什麼。

&ldo;任何人、任何時候、在香港任何地點犯罪,我們香港警察,都會將其繩之以法!這名外籍男子,因為攜有炸彈,危險係數極高,為了保證市民安全,我當時只好開槍擊倒他。不過在我們送他去醫院之前,已經得到他的答覆,去醫院完成急救之後,就會向警方坦白是否還有同夥、目的等。對於這些跳樑小丑,市民不用擔心,不管有一個還是兩個,警方都會像捏螞蟻一樣,將他們一一捏死的!&rdo;

前面說得還有點冠冕堂皇,可是說到後面,李維斯的語氣、態度,就顯得張狂了。這讓tvb的記者暗暗叫苦,這是重磅新聞,現在已經連線直播緊急新聞啊,這採訪即時的送到全港所有市民的面前,也能被全球所有同行看到、甚至轉載到各地!

即便是你們心裡真實的想法,即便你們想要口頭爽一下,也不要當著鏡頭直接說出來呀!大不了關了鏡頭我再配你們聊嘛!

有點擔心歸擔心,記者還是得感覺配合著結束簡短的採訪。轉身面對鏡頭,快速的陳述了一下新聞背景,然後把警方兩位的態度扼要轉述了一遍。而張小勝和李維斯他們,已經離開了現場。

剛剛會這麼說,也是李維斯跟張小勝合計好了的,事實上這次的事情,還沒有向上級報告,本來比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的,一般是以&ldo;無可奉告&rdo;回絕,等完全破案了、或者像嗜血狂魔那樣沒有一點頭緒被輿論盯著的時候,才會面對記者。

而現在,他們的目的,是為囂張而囂張,故意的張狂,雖然這樣可能會讓市民奇怪、甚至反感,會讓警務處、警監會、市政府等部門懷疑他們的不堪任職,但就目前這樣的情況下,還是先斬後奏的向媒體述說了。

他們的離開,不是去別的地方,而是像跟記者說的那樣,是去醫院等著給那個外籍男子錄口供死人是不能錄口供的,死人也不會招供同黨。

可是他們的同黨,已經知道他死了嗎?

如果不知道,那對於重傷在醫院、有可能會洩露大家行蹤的前同夥,最常見的可能,是潛入醫院,殺人滅口!

李維斯從沃夫那裡知道他們是一夥職業僱傭兵,但並不知道他們具體的身份,在讓人把那個擊斃兇手的相貌拿去國際刑警科調查清楚前,還無法做到通緝。而現在是非常時刻,只能另闢蹊徑用這樣的冒險方式。

以職業僱傭兵的水準,對於一個城市的警察單兵作戰能力,是不會看在眼裡的,去醫院滅口,對他們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而這樣看不起的人,公開在電視上把他們蔑視為螞蟻,相信一定能激發他們的怒氣!

這,正是李維斯他們需要的。

為了保密,為了讓這些人安心的到醫院來,張小勝並沒有調動更多的警察,只是帶著重案組的幾個兄弟前往,提前安排好醫院,以免傷及無辜。而那個記者,也得到了交待,讓他無意中提了一句外籍男子送往了哪個醫院。

【240、&ldo;臥底&rdo;】

紅館發生爆炸的事情,經過電視臺的新聞,已經迅速的傳遍了全港,網路上也馬上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