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兒子從小到大都一樣,對任何事情都是半調子,但只要是有興趣的東西,他就會去玩個徹底。
念小學的時候,小杰總是不按時交作業,成績更是慘不忍睹的滿江紅,所以,上課時常被老師刁難、責罵,但他依然故我。
妻子早逝,他只好身兼母職。在那時候,他常常讓老師請到學校,而小杰的班導也常常到家裡來家庭訪問。
且每次小杰的成續單上,老師的評語都是沒有向學心之類的負面評語。
但他從來沒有責備過兒子,只對他說:“小杰,你想做什麼就儘管去做,爸爸能幫的,一定會盡量幫你。”他相信兒子不是老師們口中的頑劣學生。
直到小杰小學三年級,換了個新的班導師,那老師年輕貌美,而且認真教學,第一次課後把小杰留下來輔導,沒有責罵,還溫柔的對他說:“老師上課很無聊對不對?所以你一點興趣都沒有,告訴老師,你想學什麼?”
小杰才對那位女老師敞開心門,對上課認真起來,而且在升上小三的第一次段考,跌破前任班導的眼鏡,成為全學年第一名的學生。
他只是沒興趣而已,一旦他有興趣,就是全力以赴。
小杰的成績突飛猛進,他高興之餘,不禁想達謝兒子的班導師,所以約了年輕的班導師到家裡吃飯,沒想到在第一眼就愛上那溫柔的女老師。
小芬,就是他們的小女兒。
“黑社會?我沒有看錯吧!爸。”
“沒錯,你哥哥說想看看黑社會文化,就跑去跟人家混幫派。”時敬感到又好氣又好笑。“那是半年前的事。”
“那哥現在人在哪裡?”時芬擔心的問。
長自己十歲的哥哥,一直是她崇拜的物件,小時候她就像個小跟屁蟲,跟在他後頭團團轉,對像頭脫韁野馬般的哥哥,她是既敬又怕的。
不過對她這個唯一的妹妹,他是十分疼愛的,雖然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卻不見時傑對她兇過,且他對繼母更是孝順。
“你也看到他Mail上寫的,幫派老大有意讓他接任,那小子逃都來不及了,所以短時間內他會先避一避風頭。”
“爸。”時芬小小聲的低問:“哥會不會被黑道追殺啊?”
“那個兔崽子,當然會!”時敬大笑。“愛玩嘛,不過你放心,你哥的能耐才不只那一點,他會逃得遠遠的。”
“那也是,我白擔心了。”她鬆口氣的說。“連爸都找不到的人,那些幫派份子想找到哥,恐怕很難。”
“可不是嗎?唉!”他嘆了口氣。“小杰精得很,一定知道我在等他回來接掌SETV。”
“哥說他還年輕,想多玩幾年。”時芬掩嘴偷笑。
“都三十二歲了還年輕個鬼?!”時敬氣得吹鬍子瞪眼的。
她很喜歡看哥哥和爸爸鬥智,一個逃、一個追,哥從小就聰明,只是對很多事情都不感興趣,只要是他感興趣的東西,都會親自去嘗試、體驗。最讓人嫉妒的,是他隨便玩都玩得很好。
時傑高中時迷上Band,組了一個樂團,無師自通,自己摸索出貝斯的玩法,而且技巧華麗。那時候他常常往PUB跑,身任貝斯手兼主唱,迷得一群小女生和大姐姐為他瘋狂,甚至還有唱片公司找他出唱片。
不過半年後他就膩了,把為了樂團染成銀色的頭髮染黑,回去當他的乖學生,不再是教官眼中的頭號問題份子。
但過沒多久,他生性那股不安定的因子又開始蠢動——
他覺得足球挺好玩的,踢得好的話還會被全世界的女生喜歡,就像球王比利一樣,可以踢球又可以當萬人迷,還可以賺錢,一舉數得呢!
以十七歲的高齡才開始接觸足球,說真的還有點晚,但時傑是天才,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