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之後,女兒出了嫁,兒子娶了媳婦,家中車馬畜禽興旺,老少相親相敬,日子蒸蒸日上。
一天,老先生將兒子媳婦叫到自己房中,對他們說:“人總有個百年之後,我也快到壽了。我死後你們依我三件事,做到了就算你們盡了孝心。”
“一。不要報喪驚動鄰里,不要給我穿‘裝老衣裳’;二。不要裝棺材,光著身子,頭朝南埋在大門裡二門外過道右側就可以了。三。百日之內不許殺生害命。”
兒子、媳婦聽後認為,不報喪、不殺生是容易做到的。
不穿衣服不裝棺材,卻叫做子女的過意不去。
老先生說:“這三件事,是你們對我盡孝心的三關,闖過這三關,你們才是我的孝心子女。”
聽父親如此說,兒子媳婦只好表示一定遵照父親的囑咐去做。
夜間,兒子聽父親連喊自己三聲,急忙跑到父親房中,見父親已經死在被窩中。
夫妻痛哭之後,便到父親指定的大門裡二門外,挖了個深坑。
由兒子將父親的屍體搬出去,放在坑中,只在臉上蓋張黃紙便埋了起來。
事情過去第三天,老先生的女兒回來住孃家,不見了父親。
聽弟弟說父親已經過世,便埋怨弟弟為什麼不給她送個信兒,讓她也回來傳送父親。
聽到弟弟解釋,得知父親連衣服也沒穿,棺材也沒裝,便翻了臉。
一口咬定是弟弟兩口子喪了良心,捨不得花錢傳送老人。
堅決要求把父親扒出來,自己親眼看看。
弟弟無奈,只得依了姐姐的要求,將父親的屍體扒了出來。
雖然是女兒要看,但父親光著身子也不合適,又只得將之前準備好的“裝老衣裳”找出來,給父親穿上一條褲子。
姐姐看完了,又掏錢讓弟弟去買棺材。
無論弟弟如何反覆重申父親遺願,姐姐還是不依。
堅持認為,即使父親臨終有囑咐,也是糊塗或不愉快說了氣話。
姐弟爭論許久,最後只好按姐姐的意見,把父親裝入棺材,穿條褲子。
按弟弟的意見,不報喪,不穿上衣。
一番折騰,重新下葬了事。
過些日子,兒媳婦發現家中的老黃狗,每天吃完食趴在房上,叫也不下來,打也不走開。
兒媳婦心中老大不愉快,認為不吉利。
便經常對丈夫說,狗上房不是好事,可能家中有禍。
開始丈夫不在意,媳婦說得多了,丈夫也感到狗上房是個討厭的事兒。
而且越來越嚴重,最後這老黃狗竟然整天趴在房上,連食也不下來吃了。
媳婦心中更加不快,又對丈夫說:“你再不把他整死,他要死在房上,這房子還怎麼住?”
於是,就在父親死後第九十七天,兒子把老黃狗勒死了。
勒死老黃狗的第二天,家中便被官兵包圍了。
朝廷的官員追問,家中是否最近死了什麼人?
兒子如實說是老父親過世。
經官員隨從將老陰陽先生挖出,開啟棺材一看,眾人大為吃驚。
陰陽先生的身體,已經扒破棺材鑽入地下,只有兩隻腳上還套著褲子留在棺材裡。
官員命人用鐵鎖鏈鎖住陰陽先生的雙腳,然後打破棺材,又把陰陽先生的身體挖出來。
令人更為吃驚的是,陰陽先生的身體已經變成了龍,頭上長了雙角,眼睛還一眨一眨的,雙手變成了龍爪,但不太活動。
身上長了龍鱗,每片都有巴掌大小,粘了很多泥土。
人們把龍體抬出以後,坑內已經有了地下水。
事情傳出,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