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由於晉西土地貧瘠,糧食產量低,加之連年征戰,農民不僅交不起軍糧,而且生活也無保障,不少人紛紛背井離鄉,尋求活路。這些現實,閻錫山也深有感觸地說:“我們今天的困難,是種地的人少,打仗的人少。”
2月間,孫楚在鄉寧給閻錫山的電報中稱:“目前農村無丁,無人種地,營盤無兵,無人打仗,部隊已到瓦解境地”。閻錫山接電後堅定地提出要實現“種地的人多,打仗的人多。”
可是,如何實現這個目標呢?蔣介石是不可能給予解決兵源和軍糧問題的。經過反覆思考之後,閻錫山感到依靠他人不行,還是得自己設法解決,方能渡過難關。為此,他提出了“軍事第一,食糧第一,必須向食糧中心的抗戰政治的目標集中努力。” 經多次開會討論,他又想出了一套“不但中國從來沒有,就是世界各國也沒有”的“兩全之策”——“兵農合一”。
8月15日,閻錫山在克難坡召開有軍師級軍官和區(專區)、縣級負責人參加的“未刪行政會議”。會上,閻錫山正式決定試行“兵農合一”制度。他認為“兵農合一”的推行,不僅能使打仗的人多,種地的人多,而且還能把土地問題和國防問題熔一爐而解決,使民族革命與社會革命並一談而處理。
一、“克難”求存(10)
“兵農合一”的主要內容有三項:
(一)編組互助
以自然村為單位,把村中18至47歲的役齡壯丁,除去免役、緩役、禁役、停役的以外,不管其在村或不在村,每3人編為一個兵農互助小組,其中1人為常務兵,入營服役受優待,其餘2人為國民兵,在家領種份地或做工,每年共出小麥或小米5石,熟棉花10斤,優待同組的常備兵家屬,簡稱“優待糧花”。常備兵服役3年(工兵、騎兵、炮兵4年)期滿,轉服國民兵役,由同組中另抽一人入營服役,如遇有人不願服役時,以抽籤方式解決。閻錫山規定“晉西的壯丁,除過補晉綏軍外,不論中央軍、八路軍,統不能補;補上也不能頂兵役,將來還得補服晉綏軍的兵役”。他還把每年11月1日定為“兵農合一節”,屆時期滿的常備兵回家,新常備兵入營。
不在村的役齡壯丁,限期由家屬叫回,抽籤服役,逾期不歸者,則編入兵農互助小組,頂服國民兵役,由家屬代出優待糧花。
半殘廢不堪充常備兵而有耕作能力能當主耕者,在校求學的學生與按章不能緩役者,以及離村5年以內無音信的役齡壯丁,都要按現役每3人編為1個純國民兵小組,領種份地,交納優待糧花,優待在營服役的外省籍士兵。
已在軍中服役的本省籍士兵,由原籍村公所指定村中2人,編為1個兵農互助小組,給予優待糧6石、熟棉花10斤,以示優待。
編餘人員,如系本省籍的役齡壯丁,找保返原籍編組,不得到其他省份另謀工作。
(二)劃分份地
以村為單位,把村中的所有土地按年產量純收益小麥或小米20石作為1份的標準,劃分為若干份地,分配給國民兵領種。份地分為7等21級,優劣、遠近相搭配,如果是果園、菜地,則按上述標準把產物與糧食摺合,名為果木份地、蔬菜份地。劃分份地必須確定村界,如遇糾紛,則由區派員強迫主持劃界,不服從者給予懲處。
每個國民兵領1份地,如份地不夠時,兩個國民兵合領1份地;如份地有剩餘時,可借耕。非國民兵和婦女,不得領份地。
國民兵領到份地後,或與家屬自耕,或以自願結合的方式,與村中有勞動力的人組成耕作小組,由國民兵當主耕人,合作耕種,勞動產品,按勞力大小分配。為了保證份地的耕作,由村公所適當調配耕畜與農具。
國民兵充當常務兵,或者死亡、遷出村,均須退還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