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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一人。

她們不討厭她,可是也不特別喜歡她,沒有故意排斥她,也不同她做朋友。

冷淡一如她的家人。

玉容的母親說:「你若如弟弟般考得到獎學金呢,任你到何處讀書去,誰也不會阻止你,不然的話,教書一向是女子最佳職業。」

玉容沒聽母親忠告。

她到政府做一份文職,認識了吳克光,渴望與憧憬溫暖家庭的她決定結婚。

可是這一段婚姻,像其他不幸的婚姻一樣,只維持了三年。

年輕的她需即時決定,可把孩子帶在身邊,放棄她,將來如果活下來了,必定後悔,與她在一起,彼此都是個負累。

而且無論抉擇如何,即使到了下一世紀,世人樂意指摘的,還是女方。

因是個女孩子,玉容只得把她帶在身邊。

開始的時候,她也有約會,像伍水康,很願意在下班時送她一程,順路。

不到一個月,當她收工去找他的時候,他完全改變態度:「對不起,今日我約了水齡去打羽毛球。」

玉容立刻聞絃歌而知雅意,知難而退。

回到家,為這件事羞澀許久。

這是什麼年代了,女子已婚、離婚,帶著孩子,其實都不是問題,要是她是名媛,家裡富有,或者嫁的是暄赫人家,贍養費盈億,過去歷史決不會拖累她,社會對她不知多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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