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氣。他很不喜歡。總是把頭髮剃的很短,衣服穿的很簡單,甚至說話也總是很簡潔。
然而對自端來說,他又豈止是一個好看的男人呢?
那曾是她的靈、她的魄,她的呼吸、她的心跳,她生命中最絢爛的色彩……
又曾是將這一切生生的奪走的,那個人啊!
自端的手,微微的顫抖。
自颯嘆了口氣,突然揮了揮手,從茶几上那隻漂亮的菸灰缸,對著自端,像是要她看清楚,說:“阿端,看著這個東西了吧?”
自端點頭。
“就像你跟顧惟仁那一段兒。沒錯兒,很好,很美。可那畢竟是過去了。你若是忘不了,儘管當寶貝藏著。但是你要找個地方藏好。要知道,不管是水晶還是玻璃還是瓷器,憑它價值連城,陣亡了都一錢不值,而且收拾起來還很麻煩。”
“……”
“當初是他先放手。阿端,你不要忘記。憑它什麼樣的理由,隔了這麼久,早就發酵了。”自颯把菸灰缸丟在茶几上,花梨木的茶几發出一聲沉沉的回應。“而且,他是回來結婚的。阿端,既然是回來結婚,那麼,就意味著,他已經放下。他用了這麼久的時間躲避你,你用了這麼久的時間忘記……你小心,前功盡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