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的時候,我和筱雨討論起了我們曾經的同窗時光。才知道,原來很多同學畢業以後都來了上海,比如我們的死黨芯怡,還有她懵懂的初戀男友汪蒙,以及林凡、小白等等。閒暇的時光,大家也會偶爾聚聚。至於林凡,她也很久沒見到了,最近的一次見面已經是半年前了,還是在汪蒙的生日聚會上。她只知道,林凡好像談了個上海的女孩。女孩的父親好像是個集團的董事長。
筱雨問我:“伊文,你不會是來千里尋男友的吧!哈哈。”筱雨不知道我曾經有過林凡的孩子,所以在她眼裡,我們依舊是高中那時的青澀的戀愛。
我苦笑了下:“呵呵,怎麼可能,我就是在小城呆膩了,覺得沒前途,想出來發展下”。
“也是,雖然都說家鄉改變很大,但終究還是沒這裡的機會多。”
“是啊,所以小姐你在我還沒找到工作之前,一定要暫時先收留我哦!不然我真的要露宿街頭了。”
“放心吧。我可不捨得我老婆露宿街頭。再說了,依你的姿色,還不得造成很多群眾圍觀啊!哈哈。”
那天晚上,筱雨帶我去了外灘。看著外灘迷人的景色,我決定,我一定要再上海穩定下來。然後找到林凡,找到我想知道的答案。
半個月後,我在一家酒吧找到了一份領舞的工作。常混夜場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一個女人擁有了姿色,也就擁有了所有的資本,同時,也擁有了很多災難。所以說,上帝真的很公平。
我下決心改變自己,從內在到外在。我要嘗試一種全新的生活,我要做一個重新的伊文。這半個月,我沒有去打聽林凡的訊息,因為我知道該來的,始終都會來,不論多晚。
哥哥知道我來了上海,沒說什麼。他只怕奶奶一個人在家沒人照顧。其實我也知道這樣做有點自私,可又有什麼辦法呢?我是那麼的愛林凡。哥哥告訴我,既然我決定留在上海了,就要好好照顧自己。至於奶奶,他會帶著我未來的嫂子回家照顧。
在酒吧,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叫曼曼。和我一樣來自外地。只不過,她幾年前就已經來到了上海,已經是個老江湖了。她開始帶著我走場,帶著我慢慢知道了什麼叫夜上海。
曼曼有很多男友,可是我知道,這些男人,她其實都很討厭,可是又沒辦法不去理他們。她喜歡他們送的“LV”、“Dior”、“Gucci”。。。。。。,也喜歡他們在她上場的時候,送上的鮮花和尖叫。所以她沒辦法捨棄這些男人。曼曼告訴我,對於愛情和上床這兩件事,她早已經麻木不仁了。她不再會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會有一個男人能讓她有那種愛的念頭。也不再會相信,還會有一個男人,能讓她有上床的衝動。
我理解曼曼,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上,也很難再會有一個男人,能像林凡那樣,再讓我心動了。
酒吧的工作很輕鬆,每天只有兩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剩餘的時間,我也開始慢慢的學習怎樣融入這個繁華的城市。 。 想看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