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後,酒足飯飽。 林夏提議去北海滑冰,程峰則提議去KTV唱歌。 他現在腳又痛得厲害,坐著都針扎一般的痛。再去滑冰,非把腳剁了不可。 兩人爭來爭去,都沒結果。 “哎,我提議你們還是回母校看看吧。”銅錘見他倆爭得激烈,連忙笑著勸道,“這個夏天,學校就要搬到昌平了。到時候,這裡都會被拆了。” 聽他這麼說,眾人都點點頭,連林夏都沒再爭。 其實,她剛才跟程峰看似爭得激烈,不過是在撒嬌而已。 …… 當下,眾人就結伴走進了燕京經貿大學。 就見校園裡還有很多學生在,踢足球的,打籃球的,大聲背英語的,躲旮旯約會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看到這些意氣風發的年輕人,大家都不禁想起上學的日子,一時感慨不已! “瘋子、小猛、肥四,還記得咱們的草坪樂隊麼,當年不就是因為在這裡表演,才一舉成名的麼?”吳狄指著操場上的草坪道。 大家點點頭,都笑了起來。 “那再唱一首吧。”林夏笑著提議道,“讓我見識一下草坪樂隊的風采。” “好啊,來一首《朋友》,我起頭兒~”吳狄笑道,隨即唱道,“這些年,一個人,風也過,雨也走……” 大家一聽,都跟著附和起來。 悠揚的歌聲,隨即傳遍整個操場。 …… 大家一直在學校玩到九點,隨後才戀戀不捨的離開。 對他們來說,大學學校真的如同象牙塔一樣,自由、純真、美好。 可惜,畢業之後,進入社會,這種快樂就一去不復返了。 而越是如此,就越令人懷念。 “哎,反正時間還早,咱們去喝酒吧。”程峰又提議道。 “不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要回家了。”沈冰擺擺手道。 “對,丫頭明天還要備課呢。”項南點點頭道,“我們先走一步,改天再約。” 程峰見留不住,也只得罷了。 “瘋子,你想喝酒了,我陪你呀~”林夏主動請纓道。 “都這麼晚了,還喝什麼酒啊。”程峰一聽,卻是把嘴一撇,“你看人家沈冰,生活多有規律,事業多有追求,學學人家!” 說完,他自己先開車走了。 “哎,哎~”林夏連喊兩聲,沒把他叫住,不禁鬱悶的跺了一腳。 …… 隨後幾天,沈冰在幼兒園上班,項南則在家中碼字。 另外還負責買菜、做飯、刷鍋、洗碗、打掃衛生等家務。 白天送沈冰上班,晚上做好飯,等她回家。 吃完飯後,沈冰備課,他再碼字。九點鐘,兩人一起看部電影,然後洗漱,上床休息,小日子過得平淡又幸福。 …… 相比起來,程峰的日子卻是越過越糟心。 沈冰白天在幼兒園上班時,他就像個變態一樣,跑去幼兒園門口,躲在車裡拿著望遠鏡偷窺。 好幾次因為形跡可疑,差點讓門衛大爺報警。 沈冰下班之後,騎電動車回家,他就在後面跟著,一路目送她上樓。然後在樓下待到九、十點鐘,等到燈都熄滅了,再滿心悵然的去酒吧、迪廳散心。 靠著泡一個又一個的妞兒,來肯定自己的魅力,填補沈冰帶來的空虛。 因此這段日子,程峰比往日更頹廢,更糜爛,更荒唐。 …… 如今,他就拽著吳狄、肥四陪他在舞廳玩。 為了排遣寂寞,他招了一大群美女陪他們喝酒。 可是儘管身邊美女如雲,燕肥環瘦,而且各個殷勤,百般討好,可他心裡還是空蕩蕩的。 泡再多妞,喝再多酒,也填不滿。 他的腦海中,無時無刻不在想著沈冰。她的一顰一笑,一怒一嗔,都像被雕刻大師一刀一刀,刻在他的心裡。 刻骨銘心,難以忘懷! “啊!!無聊,無聊死了!”他忽然大吼一聲,把美女全都推開,把酒桌都給掀了,“你們天天打扮的這麼浪,總圍著我這樣的有錢人轉?有意思嗎?! 人生要有追求懂麼,看看你們,浪費青春,虛度年華,我鄙視你們,鄙視死你們!!” “這是幹什麼呀,撒酒瘋兒啊?” “瘋子,你這是說得什麼話啊,不是你叫我們來得麼?” “真是太沒品了,有倆糟錢兒,就看不起人了。” 美女們紛紛埋怨道。 “滾蛋,都給我滾蛋。”程峰大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