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試著打破昨晚造成的僵局,“我們可以一起……”
“不必了。”她打了斷他,“我吃過了。如果你要吃早餐,那你自己去,放我在公車站牌下車就可以了。”
“我沒說要吃。”他蹙起眉心,沒好氣的說。
她用冷冰冰的表情對他,卻對那個男人笑逐顏開,讓他很不是滋味。
“你說有話要跟我說,你要說什麼?”他大慨猜得到她要說什麼,經過昨夜的風暴,她可能會要求與他保持距離、維持上司與下屬單純的關係之類的。
“我希望能公私分明,不然我只好辭職。至於什麼是公私分明?”她迅速地說:“例如現在,你就不該”順便“出現在我家附近。”
“為什麼要我公私分明?”他的臉蒙上一層陰影,“是為了你早上送出門的那個男人嗎?”
她瞪大了眼睛。
難道他一大早就來了?還監視她?
太好了,既然他已經有了親密女友,她當然也要有個同居男友才說得過去,不要讓他以為她一直在等他,不要以為她事到如今還愛著他……
“你看到了就好。”她將錯就錯的承認,“我是為了他沒錯,我不想讓他誤會。”
他的心一沉,“他是什麼人?不是你的房東嗎?”
“他叫安敬華,是房東也是同居人,我們相互扶持已經很多年了,感情很穩定。”她滿意的看到他的臉色陰晴不定,她繼續說下去:“你不會以為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單身吧?我是正常的女人,有一、兩個男人也是很平常的事。”
說得好像她是什麼豪放女,事實上,這些年來她與女兒相依為命,女兒就是她生活的動力,“男人”這兩個字,她早已沒看在眼中了。
“那個男孩呢?”他撇撇嘴角,“是你生的嗎?”
為什麼他有種她在說謊的感覺?
那是男人的第六感,總覺得她談起她那個所謂的同居人,沒什麼愛意存在,反倒像在說一個普通家人一樣。
“那孩子叫政傑,是安的兒子,他的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我就是在安家當他的保母,一邊照顧自己的女兒。等到他們都上小二之後,我才開始到外面找工作。”
“這麼說,你在那個家住了很多年。”他下了結論。
他放心了,沒有跟她談話以前,他的腦中充滿了各種令他無法忍受的想像,跟她談過之後,她的態度讓他確認了一件事——那個男人不是她的同居人。
真要說同居,那也只是住在同個一屋簷下的家人罷了。
“沒錯,我們是住了很久,所以在外人眼中,我們已經是一家人了。”
這是實話,出去吃飯時,常有人以為他們是一四口,父母子女。
然而,看似毫無殘缺的表象,其實隱藏著巨大傷口,有她失婚的傷口,安敬華痛失愛妻的傷口,綺綺自小沒有爸爸的傷口,政傑缺少媽媽的傷口,若他們真組成了一個家庭,那一定是個傷心家庭。
“既然你有這麼好的”家人“,又為什麼會對我和別人上床感到憤怒?難道,其實你一點也不愛你的”家人“,你只是把他當成真正的家人罷了。”
前方剛好有個七十秒的紅燈,讓他綽綽有餘地用極度壓迫,的眼神看著她。
她的心“咚”地一跳,因為被他看穿而有些慌亂。
“為什麼不說話?”他盯住她,用誘惑的聲音問:“你真的愛那個人?”
她的心跳再度失序了。他憑什麼認為她不愛安敬華?
除了他,她就不會再愛別人了嗎?
如果這是他的信念,那麼當初他就說什麼也不該提出離婚的要求!他謀殺了她的愛情、謀殺了她對婚姻的聲音幢憬!想到這些,不禁讓她怒火中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