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問:「我愛你,這是我的事,我又沒強逼你也愛我。」我淡淡的說。
「怎麼會呢?」她睜大了眼,「以前有一個男孩子,他拿了手槍逼我愛他,你的態度倒很兩樣。」
我握著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說:「我是中國人。」
她不響。
她把手擱在我的肩膀上,當我是一個好朋友一樣,她說:「我不明白,但是我喜歡你,我不會不對你好的,但是我也不會對你太好。」
我有一陣心酸,好,她上來就把態度擺明瞭,我還能說什麼?我只好永遠堅持「我愛你,與你無關」的態度。
我說:「你的男朋友太多了。玫瑰,太多男孩子對你一見鍾情,所以你才會這樣。」
她看我一眼,「我不得不告訴你,我愛上了一個人,他不愛我,完全的拒絕了我,令我傷心到現在。」
「真有這麼一個人?」我詫異的問:「誰?」
她點點頭,「有。他開一家貝殼店,中國人,長得很好。他不喜歡我,我一進他的店,他就皺眉頭,一直說我的中文不好。」
「這是你來學中文的原因?」
「不,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坦白的說:「。我想這是講究緣份的,我爸爸說什麼都是緣份。他要是不喜歡我,我的中文再好,他還是不喜歡我,他不過是故意挑剔而已。」
我笑:「是的,你父親說得很是。」
「不過我總是忘不了他,也許只是心裡生氣的緣故。」
她這一番話,說得很是成熟,也很有哲味,甚至與我的想法差不多,不過這只是她的片面,這個女孩子有多少面,我不知道,相信她自己也不會知道。
她的手仍然搭在我的肩膊上,彷彿我也是女孩子,我們是幾十年的老朋友了。
她說:「我愛跟你講話,你懂得很多,方德明,他不過懂得玩網球而已。」
我看著她,她的樣子是很有誠意的,而見很天真無邪,大眼睛睜得很美。但是誰能保證她不向方德明說:「我喜歡你的強壯,偉,他不過是中文好而已。」
我也能看得穿她,毛病便是在那裡。
我想得太多了,我應該相信她所說的話,欣賞一番。
美麗的女孩子往往是最難得到的,我愛她,就因為她難以得到。愛一個人是快樂。我不認為單戀有什麼不對,就算這是單戀吧,我仍然認為這沒有什麼不對。愛一個人是好的,愛與被愛,我選擇愛。我不要被愛,多少人說:被愛是幸福的,他們錯了,一個討厭的,常常如鬼附形的跟在身邊左右,有什麼快樂可言?但是至少現在我看著玫瑰,便得到了我的滿足。
玫瑰說:「我們該走了?」
「可以走了,不要怕,我沒有槍,這裡買槍是不合法的。」我笑了。
她也笑,「與你在一起,真是無憂無慮。」
「啊,是的。」我說:「這是我的好處。」
我與她走回家去,她的手臂圈在我的臂彎裡。
在旁人看來,我們何嘗不是恩愛的一對。
實際上,實際上我們十劃還沒有一撇,我連她的影子還沒有抓住,多麼可惜。
「我會想念你。」到了門口,她說。
「謝謝。」我一鞠躬。
她笑了,「再見。」她一轉身,走了。
連一個轉身都是美的。
我在她面前,變成了一個阿木林。
同學告訴我:「你與她在一起,遲早要吃苦的,你知道那個舞會?她已經答應與方德明同去了。」
「是嗎?」我淡然說:「我教她中文,不過是想她學好功課,沒有其它的意思,你們誤會了,至於她與什麼人去舞會,與我無關,我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