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企圖。」
「你真偉大。」同學說。
這是稱讚?是諷刺?我不知道。
我不喜歡舞會。我只希望與攻瑰靜靜在一起談話,聊天。當然她是喜歡舞會的,因為她永遠是中心,我不會忘記上次的舞會。
她居然在門口等我。
這次不一樣了,這一次她認識了方德明。
那個舞會我還是要去的,只是為了去看她,不是為了其它人怎麼想。我不在乎其它人怎麼想,我也有我傻氣的一面,我非得去看看她不可,看她怎麼打扮,都是值得的。
我的「偉大」很快又傳開了。
我得到了一個約會。一個很不錯的女孩子,肯做我的舞伴,與我同去那個不知道什麼名堂的舞會。
我約了她。
那天夜裡,我去接她,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長袍,掛一串養珠,很素淨,很好看,我相信玫瑰不會穿這樣的衣服,她穿的衣服,必定是標新立異的。
我開啟了車門,很禮貌的送我的女伴上車。
喜歡我的女孩子也不見得少,只是我沒有看中她們。
我手中拿著給玫瑰瑪璃的作文,我選了一首比較易懂的詞,並見寫得很淺白,但是幾個重點卻一點都沒有漏掉。我想應該可以拿個乙+。
我的舞伴問我拿著的是什麼,我笑笑,不響,她笑了。
「你不說我們也知道是什麼。」她也笑。
「這倒奇了,一捲紙,你怎麼知道是什麼?」
「是替玫瑰做的功課——她自己說的——是不是?」
「女孩子就這樣,明知還故溫。」我說。
「玫瑰倒還大方,她不介意別人知道她有槍手,她本來就沒預備拿文憑。家裡不過是叫她來學識幾個中文字,使可以回去了,她家要有錢。」
我看了她一眼,這番話好象是故意說給我聽的——人家可是說走就走的,你巴巴的幫她做這個做那個,犯不著。
女孩子的器量都這麼小,今兒如果是幫她做,那麼情形又兩樣了。
我還是笑了,不說話,開著車。
她索性把話說明白了:「我們都替你不值。」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我們」是誰,恐怕是另外一堆女孩子吧。我看我的女伴一眼,怎麼長得相當清秀的臉,卻有張這麼碎的嘴?沒完沒了似的。玫瑰就是這樣好——慡快,一是一,二是二,你自己願意做傻瓜,活該,沒得怨!這些都是其它女孩子比不上的,所以我屬意玫瑰。
車子到了。
我停下了車,替我的女伴開了車門,並扶她下車。
她也就很矜持的讓我扶她。
如果是玫瑰,早就自己跳下來啦。玫瑰的驕傲流在血裡,不像這些女孩子,連驕傲都是膚淺的。唉,算啦。我再這般失魂落魄下去,也是沒用。一方面我身邊的女孩子還是不放過我,她嚕嚕囌蘇的說:「是呀……所以我們都覺得你偉大……」
我看她一眼,這是我天地良心最後一次約會她了,從此以後,我可以不見她,就不見她。
我已經到了合法年齡,我又不痴不傻,如果有什麼事發生了,我當然曉得後果,自己來承擔,何必要這麼多的人替我擔心?
偏偏這世界上愛給免費忠告的人特別多,他們之所以義憤填膺,是因為他們本身沒得到什麼好處,如此而已,我很明白。
到了舞會,自有同學迎上來打招呼。
我才抬頭,便看到玫瑰,這一次她倒到得早,舞會總共才到了三分一的人,她已經在了,恐怕方德明接她接得早。
她看見我,揚揚頭,走了過來,她的頭髮隨意的披著,一條裙子很短,只在膝蓋上面,露著筆直修長的小腿,裙子是深色的,絲襪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