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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這多出來的花費,可能有些不划算,但是所謂賠錢賺吆喝,汙神還是深諳此道的。更何況,出專輯大部分都能夠盈利,賣得好,更可能是暴利!

秦桑的這三首歌,說心裡話,比團隊的十首歌都要好。如果放到網上宣傳,肯定能吸引到不少人購買。而且專輯的關注度一般比單曲要高,推廣力度也更大。

秦桑的歌如果錄入專輯,那秦桑的知名度,也由此大大提高。另外,專輯普遍一張十首歌,而他們現在卻要增加兩首,未必不是一種噱頭!

想到這些,汙神幾乎是再沒有任何的猶豫,一定要把秦桑的歌,放到專輯裡面!

至於為什麼是錄用兩首,而不是一首或三首全部錄用,主要是因為二加十就是十二,十二首說出去比較好聽。

那麼現在又有一個問題擺在眼前,這三首歌,要棄用哪一首?

汙神心裡那叫一個苦,他實際上根本一首都不想放棄,但抉擇還是一定要做!

經過仔細的考量,汙神決定放棄命理難說。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是一首合唱,而且據汙神推測,這是秦桑和筱鴉的合唱。

而合唱,不太適合這張專輯,也不利於將筱鴉或者是秦桑個人風格,給突出出來。

所以,汙神選擇了飲馬江湖和愛殤兩首。

選擇完畢,汙神迅速給秦桑發訊息道:“你把命理難說這首歌發出去,看看能不能衝進原創榜首,然後把你和筱鴉兩個人的名氣打出來。而另外兩首歌,我決定都收入專輯裡面,你看怎麼樣?”

聽到汙神的考量,秦桑頓時有些欣賞。

汙神選擇放棄把這首歌錄入專輯,確實比較明智。

這首歌是合唱,所以一旦進入原創排行榜,那就是把兩個人的名聲打出來,從而節省了歌曲資源;而另外兩首歌放入專輯,則更能突出歌手的個人特色,讓他和蕭雅都能發揮出自己的歌唱優勢。

“好,那命理難說我拿來衝榜,另外兩首歌給你。”

“哈哈,秦桑兄,你夠義氣!那就按之前說的,一首歌四千,我用了兩首就是八千。你把賬號報給我一下,我給你轉賬過去。”

秦桑也不推辭,他現在確實很缺錢。

幾分鐘後,秦桑的銀行卡里,多出了八千,這可是很多人兩個月的工資,而秦桑幾天就把它賺到了手!

心情不由得有點小興奮,而這種感覺,是前世的秦桑,拿到百萬演出費時,都體驗不到的快感。

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在發達時,對錢視若糞土;但是等到窮困時,就算是一百塊,都能讓人高興許久。

“謝謝汙神,我現在就去發歌!”秦桑道。

“好,你發了過後就通知我。我去群裡說一聲,讓大家都來支援一下。”汙神做這事從來都很積極。

秦桑輸入了一個“嗯”,然後就準備把歌上傳上去。突然,仔細想了想,他還是放棄了。

現在他已經有了一首櫻散零亂,足以支撐起他的名氣,但是蕭雅,卻是一首主打歌都沒有。所以這首命理難說,秦桑覺得,應該讓蕭雅首發,讓她在網站也建立起自己的神格。

想到這,秦桑就把這事給蕭雅說說,順便《愛殤》也有蕭雅一半的功勞,之前這首歌的所得,也應該分蕭雅一半才對。

秦桑給蕭雅發去了兩千塊錢的紅包。

蕭雅正在上課,不過顯然比較無聊,不時拿出手機擺弄。

這時,忽然秦桑的一個qq訊息發過來,讓蕭雅精神略微地一振。

開啟訊息,蕭雅有些汗顏,竟然是一個紅包!

蕭雅平時也喜歡搶紅包,所以看到紅包,就忍不住點了上去。

紅包開啟,上面赫然寫的是20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