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天開始,他也沒有再帶回來任何人送的禮物。多的是一壺熱水,將牛奶熱好插上吸管遞給我。
我不喜歡下雨天帶傘,每次都會賴著他,讓他送我回家。
他每次感冒都不會主動吃藥,直到我衝好感冒顆粒,送到他面前。
他打籃球的樣子很好看,運球,躲避,跳躍,投球,每一步都充滿了魅力,青春的魅力。
我很不喜歡其他的女生圍著他歡呼雀躍的樣子,很多時候我都會假裝生氣,轉身離開。因為我知道,他會追來。所以我敢撒嬌,所以我敢生氣。
他不會哄人,只會哄我。他不喜歡吃辣,只會陪我去吃麻辣燙。他總會在教室裡放件外套,所以我午睡的時候很安心。
現在回憶起從前,我才發現我有多討厭,小氣的愛撒嬌的女生,他是怎樣習慣的。
青春的日子總是過的很快,我們沒來得及懷念,高二就這麼匆匆而來。
湯曉,以翔和我很久沒有一起吃飯回家。高二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一路向前,忘記了停下來回頭看看,忘記了為何出發。所以悲歡離合,我們都得睜開眼睛承受。
鄭恩在高二轉入我們班,成了學校女生的新寵。自然的,他取代了林哲,成為F4男團的團長。長的帥的男生好像都有個通病,偏愛不待見他的普通女生。於是高冷的湯曉成了鄭恩的獵物。
那時候我並沒有過多關注他們的事情,或者說是所有其他人的事。我的生活都圍繞著林哲,再也容不下任何人。如今想起來會嘲笑自己,也許一切都早已定好了結局,沒有自我的愛情總會走到盡頭。
有次晚自習放學,大胖和小二突然吵了起來,吵著吵著動起手了。書本桌子椅子,能砸的都掄起來砸向對方,本來以為只是開玩笑,誰知道他們越打越認真。林哲和我正在收拾書包,準備回家。放學已經有十分鐘了,所以教室裡沒剩多少人,女生不敢上前勸架,湯曉跑過來躲避危險。林哲看了一眼我,便跑了過去。“林哲。”我叫他,不希望他去,打架的人沒輕沒重,如果誤傷了怎麼辦?
我看向湯曉,她緊張的望著林哲。
大胖是個又高又胖的男生,兩個男生都不一定能拉住他,偏偏跟他打架的人是小二,瘦弱的男生。“林哲!”驚呼的是湯曉,隨即她跑了過去。林哲的嘴角流出血來,打架的人也冷靜下來,一時間教室裡安安靜靜的,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
我跑過去想問他怎麼樣,湯曉推開了我,將林哲往外拉,“跟我去醫療室。”林哲掙脫開湯曉緊握的手,拭去嘴角的鮮血,走到我面前看著我笑了笑,“我沒事。”是跟她說的,也是在安慰緊張的我。
班主任風塵僕僕的趕來,將大胖和小二叫去了辦公室,他們免不了一頓責罵,也許會被處分,不過我沒有心思關心他們,我在意的是眼前的這個人,這個人還留著血。
其他人都準備收拾書包離開,湯曉尷尬的站在那,然後看了我們一眼,拿起書包轉身離開。她的關心不少於我的,我早該知道的。
林哲背起我的書包,拉著我的手離開教室。“你真的沒事嗎?”大胖的一拳不輕,何況還出血了。
他倒一臉的沒事,一路說說笑笑,我輕輕附和著,但心裡亂的很。我知道有些東西開始改變了,或許已經變了,是我不願意想而已。
從那天之後,我和林哲的關係,在我一次又一次的質疑中變得緊張。我到底懷疑誰,是林哲,還是我自己。
我們唯一的一次吵架,也是最後一次吵架,是因為湯曉。學校要推薦一名學生參加市裡的英語大賽,我和湯曉是候選的物件。
我們都很珍惜這次的機會,也很努力的做準備。可是總會有意外發生,比賽之前的一次月考,湯曉被舉報考試作弊。老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