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大眼。“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是廚師。”少煒拍拍她掐住他頸子的手,請她放鬆一點兒,他才好呼吸。“以前我在法國讀料理學校的時候,實習老師曾就豬、牛、羊的各部位肌肉、骨骼跟我們做過講解,其實生物的骨骼構造都是不同的,我們要學習經由骨骼接縫處、肌腱……分割出各種不同等級的肉類,以應用在不同料理上。後來我拿它來觀察人類,發現男人跟女人也可以由其行動上分辨出其不同處。我就是這樣認出你的。”
“原來我跟豬、牛、羊是同等級。”金迷鬆開禁制,一拍額頭,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啊……對不起!”意識到自己說錯話,少煒慌張地賠罪;手足無措的樣子就像……一塊大木頭。
金迷難掩笑意地抿嘴。“然後呢?就算你分得清男、女,但你一眼就認出了我,你怎知餐廳的女人是我、老婆婆也是我扮的?”
“我看不出來啊!”
“喂!”又想耍她,金迷不懷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其實,你若站很遠,我就不一定認得出來了。像那天,你恢復原貌的時候,我也沒認出來,是後來引起騷動了,我聽說有位小姐堅持自己捐了錢,我猜是你,才跑過去與你相認的。”
“什麼意思?”難不成他有近視,非得站在他眼前,他才認得出她?
“嗯……應該這麼說吧!我是個廚師……”
“這個我知道,你強調好多次了。”
真是個性急的小姐,少煒笑了笑,也不生氣,續道:“我雖然開法國餐廳,其實我對各國料理都很有興趣,也常研究各種香料。然後我發現,人們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嬰兒的奶味、女人的香水味、男人的汗水味……不同的人,其味道也各異,因此我得接近你,在某個範圍內,大約半徑一公尺吧,才能認出你的味道。”
哪有這種事?原來他不是看穿她?而是聞出她?毀了!這該如何避免?
“每個你聞過的人,你都記得住?”實在很不願意承認,她,鼎鼎有名的“替身”上官金迷,竟會栽在一個興趣詭異的廚師手上。
“不一定。”少煒也覺奇怪,為什麼她的味道會深刻在記憶裡,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煩你忘記我的味道,以後在路上遇見,也當是陌生人擦肩而過,彼此相忘於江湖裡,你覺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發言可把他清明的腦子給攪迷糊了。
“我是說,我不想認識你,因此也希望你別在路上隨便認我,我覺得很傷腦筋。”她更怕丟了飯碗。
原來她是這麼討厭他!少煒莫名地感到一絲難過。
“對不起,我打擾到你了,我會記住,不再認你。”
瞧他沮喪的樣子,金迷不覺有些罪惡感,失去燦爛溫暖笑容的他更讓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頭喪氣的像什麼話?挺起胸膛,開朗一點兒!”她用力一拍他的肩膀,幫他打氣。
“我知道。”少煒抬頭一笑,難掩苦澀。“但今晚還是讓我送你出巷子吧。這裡是一些餐廳、PUB的後門,你單身一個女孩子在這裡走動很危險,我送你到大馬路。”
“謝謝!”真是個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對身邊每一個人都同樣體貼,男人、女人都一樣,她心底有絲莫名的氣悶。
相伴走到大馬路口,他們沒有道再見,因為本不欲再見。儘管彼此心中都有著些許落寞,但他們還是連揮手都沒有,各自轉身離去。
金迷才走到公車站牌下,一個男人就靠了過來。“上官金迷小姐嗎?”
嗅聞到危險的氣息,金迷俐落地後退一大步,擺出應敵姿勢。
但已經來不及了,對手用的不是刀槍或拳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