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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少校談完意見後,又與李濟商量下一步如何查詢的問題。由於東京除了沿皇宮區域及大學一帶,大半都炸燬了,舊日收藏多已下鄉或已散失,所以在那裡可以說沒有什麼看頭。而京都卻完全不同,大戰期間沒遭任何轟炸,有關教育文化的事業更沒停頓過,又為收藏家集中之地。因此,史克門少校提議,一起去京都走一趟,到那裡好好查詢查詢,說不定在那裡能找到“北京人”。李濟滿口答應,因為這也正是中國此次日本之行的計劃內容之一。

史克門少校和李濟一行當即趕往京都。他們在京都共住了七天,李濟與史克門少校同住一個飯店,差不多朝夕相見,且同桌吃飯的時候甚多,李濟便儘量利用這些機會與史克門少校多交換意見。史克門少校是一位愛好東方藝術的人,很富有收藏經驗,對於中國抗戰前的考古工作也甚為熟悉,並認識很多的東方學者,所以兩人很談得來,談的範圍也相當的廣泛。自然,他們各自也都有必須保留的部分,對此都很理解,彼此心照不宣。但一般說來,史克門少校是很同情中國的願望的。

在此期間,李濟曾提出三個問題徵詢史克門少校的意見:

1.中日的戰爭,應該從何年算起?2.日本軍閥在中國毀壞的文物,日本應該如何賠償(例如上海商務印書館的東方文化圖書館、南開圖書館等)?3.未經中國政府允許(偽政府的允許當然不算),日本人在中國發掘器物,應如何處理?

關於第一個問題的答案,當時有四種不同的說法:即(1)從“珍珠港事變”算起;(2)從“七·七”事變算起;(3)從“九·一八”算起;(4)算到甲午戰爭那一年。對此,史克門少校認為,自“九·一八”起似乎最合理,但應該呈送到高一層的機關決定。毀壞的古物應該賠償,盜竊的古物應該歸還,這在原則上應無問題,但具體的辦法仍應遵守“有切實證據的”及“可以辨別的”兩個標準。

史克門少校的這些意見應該說大致符合中國代表團的期望,不過真正實行起來,盟軍總部似乎也不是那麼痛快,或者說顯得很困難。至於何以如此,不得而知。

一日,盟軍總部有一個叫鮑爾士(GordonBowles)的高階美國顧問,在京都碰見了李濟。鮑爾士曾在哈佛大學研究民族學,也在西藏考過古,與李濟是舊相識了。兩人在日本相遇,自然都很高興。當鮑爾士得知李濟所遭遇的困難後,很坦誠地對李濟說:“美國政府對於中國要求日本償還劫掠的文物,是極同情的,但英國卻不一定。他們對於‘劫掠’一詞(斯坦因等在新疆、甘肅一帶的行為)極為敏感,不一定會幫助中國。所以,我的意見這事最好就在盟軍總部辦理最好,不要推到AlliedCouncil去決定,那裡是不會得到什麼好結果的。”

聽了鮑爾士的話,李濟已心中有數。但可惜的是,他和史克門少校在京都尋找了整整一個星期,還是沒有找到“北京人”。

在餘下的日子裡,李濟依然堅持在日本四處奔波,八方打聽,哪怕有一點點與“北京人”相關的線索,他也要親自過問,親自查詢。但依然沒有什麼新的線索。

這是怎麼回事呢?在日本找長谷部言人和高井冬二,本來是一件不應該成問題的事情,可有關人士卻推說:“地址不明,難以查詢”。再者,去年11月19日美聯社就曾向世界釋出了“‘北京人’遺骸在日本發現”的訊息,今年1月1日英國路透社又發表了“‘北京人’將由日本歸還中國”的訊息,但現在,為什麼以美國為首的盟軍總部對“北京人”到底找到沒找到,找到後到底在誰的手裡,又避而不談甚至乾脆從根本上加以否定呢?很顯然,“北京人”還在日本人手上,或者遺失在了別的什麼地方,是完全可能的;但誰又可以斷言,美國就一定沒有從日本人手上將“北京人”攬入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