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為兩個實體的學部: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部,即現在的中國科學技術學會;以及即將組建的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學部,成立後正式名稱將為中國社會科學學會。
從機構設定來看,每個學部都下轄一系列專門的學會。就拿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學部(中國社會科學學會)來說,下面就有中國文學會、中國哲學會、中國史學會、中國經濟學會、中國語言學會等名目。
而從機構隸屬角度來說,中央學會對應各省學會,中央學會各學部則對應各省學會的學部,中央學會的各個專門學會又對應各省學會的各個專門學會。由此,入會的會員也被分為三類:由各省專業學會互選產生的普通會員;由全國性專業學會的所有普通會員互選產生的高階會員;由中央學會會長、副會長提名透過,或外國學者對中國學術有特別貢獻者,稱為榮譽會員。
至於會員互選,孫元起有懲於之前學生對於《中央學會法》的質疑,先是對具有互選資格的人群做出了專門的界定。比如所謂的“大學、高等專門學校”,就是中學畢業後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的學生經過考試選拔才能入學,實施學科教育並授予特定學位的高等教育機關;所謂的“大學、高等專門學校三年以上畢業生”,就是在大學、高等專門學校接受專業課程教學三個學年以上,所有科目考核合格,取得畢業證書文憑的學生。界定之嚴密、解釋之古板、條款之苛刻,簡直令人髮指。
孫元起還唯恐不夠精密,又組織經世大學教育學系師生對中國1898年出現高等教育以來所有資料進行蒐集整理,詳細列舉了全國所有施行高等教育的學校名稱以及起止年限、專業名稱;對外國大學及高等專門學校也進行了羅列,明文規定各國特為中國留學生設立的速成專科(部)畢業生不在此例。就拿蔡元培舞弊的浙江省立兩級師範學校來說,名單中就明確指出該校只有1908年至1912年優級師範科的畢業生才具有互選條件。
為防止因學校資料缺失而導致的人員遺漏,孫元起又特別要求,目前各省應就名單規定的合格人士迅速展開普通會員選舉,以便在規定時間內選舉出參加國會的參議員。至於其他不在名單的學生,可以以信件的形式向教育部反應,中央學會也會為他們單獨留出1個參議員名額,等待時機合適再另行補入,以免因為一部分人而累計全體選舉。規定頒佈之後,如果再有學生尋釁滋事,藉故抗議請願,阻撓選舉進行,第一次當課以100塊銀元的罰款;第二次將課以500塊銀元的罰款;第三次則處於一個月的拘役,並剝奪五年之內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絕不姑息。
孫元起在隨檔案送給蔡元培的信中也申明,如果臨時參議院、內閣同意自己的意見,那麼自己會接受相關職務任命,暫時負責中央學會的會員互選與參議員選舉;如果不同意,那不好意思,孫某能力有限,你們還是另請高明吧!
估計臨時參議院、內閣也是沒有別的高招,很快便順水推舟地同意了孫元起提交的所有檔案。隨後,這些檔案在《政經日報》、《申報》、《民立報》、《民權報》以及中華廣播等媒體上以政府公告形式連續刊登,位於經世大學旁邊的中國科學技術學會也掛出了“中央學會”“中央學會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部”“中央學會會員評選委員會”“中央學會參議院選舉委員會”等牌匾,標誌著中央學會正式成立。
不知是因為孫元起的人格魅力,還是有關處罰規定過於嚴苛,公告頒佈數日之內居然無人提出反對意見。而近水樓臺的經世大學作為中國在校師生人數最多的高等學府,在這幾天內已經先後有上千人在選舉事務所登記審查,幾乎佔據了全國登記總人數的九成!
真正會員選舉的時候,該不會是經世大學一家獨大吧?孫元起不僅憂慮:儘管經世大學在中國科學界確實是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