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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方忍俊不禁:“這倒是,她沒提到聚水坳的詛咒。”

她半點沒提到聚水坳,而這恰恰是楊君真正關心的。

雖然安妲滿心指望楊君就此放她去度假,卻還是收到了楊君的回信。沒多久,依照楊君信中指示,安妲又查到了些線索。

不出楊君所料,王曉明也是一名心理疾病患者,他的心理醫生也是斯華。藍舟是王曉明在2002年9月份特意招進公司的,這個時間和邱思民將杜莉萍招收進自己的公司同步;就在案發前兩個月左右,因為父親病重,藍舟打算過一兩個月便帶父親回聚水坳長住。

最有意思的是,和邱思民一樣,王曉明對藍舟的行為也實施了監控,安妲利用自己在北禹的私人關係,找到了負責監控的私家偵探,所提供的內容和關張向楊君提供的,如出一轍。

楊君特意詢問了王曉明罹患心理疾病的時間,答案是在2002年4月份。

至此,楊君需要的北禹方面的資料已經收集完備,基本和楊君的推測相符合。

安妲在信裡詢問這些資料有什麼用,楊君只回了四個字:“假期愉快。”

雖然沒有找到兇手,南番和北禹的調查卻具有重大的意義,根據杜莉萍和藍舟死亡案件中諸多的共同點,楊君分析建立了有關聚水坳詛咒案的犯罪基本模式:

1、兇手罹患心理疾病,心理醫生是斯華——2、兇手建立公司——3、招收聚水坳在外地工作的人員進入公司,並實施監控——4、被害者提出要回聚水坳長住——5、利用被害者的性格弱點實施謀殺——6、兇手失蹤。

如果這個模式是聚水坳詛咒殺人的通式,可以推測,楊小惠和羅華的案件也應當符合這個模式。

回到南城之前,楊君已經先行和東君偵探社裡另外兩名偵探聯絡,命令他們分別調查楊小惠和羅佳工作單位的情況。調查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楊小惠和羅佳均是由公司老總直接納入公司的——這兩人都不過是區區一個小女工,居然勞動老總親自招收,這本身就令人奇怪,公司的人也都記得格外清楚。

兩名公司老總的情況也符合楊君建立的模式:兩人都患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心理醫生也都是斯華,在楊小惠和羅華出事後,兩位老總都如同人間蒸發一般,悄然不知所蹤。

“案子越來越大了。”東方說。

案子發展到現在,兩人都看出來了,他們所調查的案件,表面上是兩個案子,實際上卻是同一起案件中的不同分枝,楊君調查的是被害者致死的過程,而東方則調查的是被害者死後兇手的行蹤——只是在這之前他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這點。

“我們可以併案了。”楊君說。

東方點了點頭:“看來調查的方向得變一變。”

“方法也得變一變了。”楊君說。

案件調查至此,根據建立的模式,已經可以看出,單個人的被害,只是構築成案件的一個極小的環節,總體的案件是一個龐大的系統,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首先分析系統本身的結構。這一點,在建立了犯罪的基本模式之後,已經變得相對比較容易了。

關於犯罪系統的第一個問題是:動機是什麼?

這是所有這一系列犯罪的共同問題。表面上看,是為了實現聚水坳的詛咒,但進一步分析,新的問題會覆蓋這個答案:為什麼要實現聚水坳的詛咒?這一系列犯罪都是人為而非神力,神行使自己的權力進行懲罰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那麼人呢?人維護這樣一個詛咒,是為了什麼?

從聚水坳的詛咒內容中,不難看出,全部的詛咒都在強調一件事:外人不能在聚水坳停留三天以上。

“這點已經說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