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但別走太遠,得讓我看得見你。人太少的地兒別去,怕出什麼事兒。”
我耐心地聽他說完,然後點點頭,提起裙子就往一邊兒走。
我找到一個角落,選了張椅子坐下來,端著手裡的被子一點點兒地喝。
這地兒的酒好,平日裡我是打死也捨不得自個兒買來喝的,除非小巴那個富婆在法國的朋友直接從那邊兒運過來,要不我還真喝不到。所以現在趁著這免費的機會,我就好好享受享受吧。
我端著杯子低著頭,眼睛卻沒低下來,一直在往四處瞟。
這些個人,有多少是有過著特好的生活的,有多少是像宋樂揚這樣兒在朝著美好生活一步步前進的,還有多少是像我一樣兒的?
其實以一個旁觀者的視角來看的時候,這個世界就像一出巨大的舞臺劇。
我為我突然這麼深奧的想法給驚到了,懷疑自個兒是不是喝醉了,盯著杯子看了一會兒,然後決定起身去外頭透透氣兒。
一站起身我就感覺腦子發暈。靠,這酒喝著這麼溫和,怎麼後勁兒這麼大。虧我剛才還往waiter那兒拿了好幾杯。
我拍拍自己的臉,然後往前走。
我知道我比較迷茫,所以我儘量躲著人多的道兒,安全走到了門口。
我還沒踏出腳呢,就聽到人叫我:“小瑾?”
我都不知道怎麼形容那會兒我的心情。就感覺被什麼給敲了似的,還敲得特別重,但是死活不敢回頭去看那敲的人到底是誰。
我就站在那兒,愣著。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酒精讓我行動力都變遲緩了。
只是這聲音,太過熟悉。
我不動,那敲的人就主動繞到我跟前來了,看著我:“我就知道是你。”
我抬起頭來,看著他:“你好,方至言。”
我不是沒設想過再跟他見面。只是這麼久的時間裡,我都沒有再見過他。說這城市大,也還真是大。可是它大吧,怎麼偏偏今兒就碰上了呢。
現在我這狀況是真不好啊。
我看著他,他不說話,我就只好先開聲兒了:“我要出去走走。”
他點頭:“我跟你一塊兒去。”
靠。
果然跟這種人是含蓄不得的。我明明就是“我要一個人玩玩兒你自個兒玩兒你的去吧”的意思,結果他還當成邀請了。
我是真的很怕我現在被酒精勾引得搞出什麼匪夷所思的事兒來。
我硬著頭皮往外走,方至言就跟在我後頭,隔著一點點兒的距離。走出來他就說:“你喝酒了?”
我頓了一下,然後點點頭:“啊,喝了一點兒。”
他看著我:“不止一點兒。”
我又煩躁起來了。本來脾氣就不好的,比如像我這樣兒的,就最好別喝酒。不然很容易暴躁起來。
所以我不耐煩地說:“那就是不止一點兒吧。我喝了很多。”
然後我就聽到方至言嘆了一口氣兒。
他很少在人跟前嘆氣兒。他總是很高傲的,不把別人當回事兒的,這種顯得他很無奈的事兒,他輕易不幹。
所以我有點兒迷茫。
我走到外頭的那花園裡,往椅子那兒過去,坐下來。
他過來,在我旁邊兒坐下。
我沒說話,但聽到他說:“腳疼不疼?”
我頓了一下,搖搖頭:“不疼。”
手卻不自覺地摸到腳踝上去了。
我腳勁兒不好,穿高跟兒的時候就會不舒服。那時候我就從不穿也不買高跟兒。方至言有一回給我買了一雙高跟鞋,是真漂亮,我看著都覺得喜歡,就穿著跟他出去了一回,結果疼得我只咬牙,但是礙於面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