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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小有名氣,基本上人家都要求他籤繪,剛開始幾本他還畫的很認真,字也寫的很工整,等到後面的實在畫不過來,也就草草應付了。

他一直低著頭寫寫畫畫,帽簷遮住了整張臉,只看得見一個尖下頦,程宇風看了他一眼,湊到他耳邊小聲說:“你字寫的挺好看啊。”

“嗯,練過。”他當年國畫出身,筆墨紙硯就是吃飯的傢伙,那會兒特別中二,專門練了一手好行書。商曄總說他字跟人差了十萬八千里,人是一副不著調沒精神的樣子,然而一出手,卻是筆墨風流。

他們倆這簡單的一句對話,在外人眼裡,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程宇風聲音壓的很低,說話聲音小,路邊要靠很近才能聽清楚,倆人就耳朵對著嘴湊在了一起,從某種角度上看,也是充滿了曖昧的氣氛,這個世界上有CP粉這種生物,當然要用盡一切手段留下這一經典畫面。

折騰了半天才算結束,路邊感覺手都要斷了,漫展上午人比較多,下午就還好,他們這邊的活動已經結束,大家打算收工回去,但有一個讀者在一邊猶豫了半天,湊過來問路邊能不能合影,路邊驚訝的看了看四周,確定她是在跟自己說話。

“如果可以的話,能叫上一劍連城大大麼?”讀者姑娘滿懷期待的看著他。得了,敢情是覺得自己好說話才來找自己。路邊扭頭,朝程宇風喊了一聲,程宇風就笑眯眯的過來了。

“你讀者要跟你合影。”路邊說。

“一起吧。”程宇風不等路邊反應,一下把路邊攬了過來,手臂摟在路邊肩膀上,一副稀鬆平常的樣子。讀者姑娘早就笑的用手捂住了嘴,快門咔嚓一聲,一切定格。

等徹底收工走人的時候,程宇風叫住了路邊:“晚上一起吃個飯吧。”

“我……”路邊想起商曄說等他結束來接他,“不了。”

“邊城大大這麼不給面子啊。”程宇風似乎不打算放過他,“你晚上約了人?”

路邊有點吃驚的看著程宇風,程宇風笑道:“表情不要那麼驚訝,你一直在看時間,不是約了人還是什麼?”

“好吧。”路邊忽然覺得程宇風有點滲人,便想離開,“那什麼,吃飯的事兒回頭再說,我有事兒先走了啊!”

作者有話要說:

☆、第 21 章

21

程宇風最近纏路邊纏的特別緊。

起初路邊沒感覺什麼,因為程宇風平時就那樣,隔三差五不戳他不舒服斯基,但是近幾天來簡直變成了日常活動。那張他跟程宇風的合影被放到了微博上,程宇風轉發的時候什麼話都沒說,但是放了一個特別意味深長的表情,讓路邊覺得他這人挺操蛋的。

不過路邊從來不幹打人臉的事兒,通常都是能過去就過去,他只是單純不喜歡每天看見同一個人,每天都在聊那麼幾件事兒,新鮮感是個挺難捉摸的東西,可能剛開始覺得好玩,但日復一日對他來說簡直就是折磨。

這天,程宇風邀路邊出來吃飯。

本著有飯不吃是傻逼的原則,路邊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吃喝玩樂能讓他暫時忽略掉程宇風種種令他感覺蛋疼的行為。

程宇風請他吃涮肉,訂的位置靠窗戶,路邊習慣性的縮了縮脖子。

“怎麼了?”程宇風問道。

“窗戶邊太冷。”路邊搓了搓手。其實飯館裡暖氣開的很足,但他還是覺得靠窗戶的地方都透風,程宇風揶揄他,“怎麼跟個小姑娘似的。”

“沒辦法啊今天大姨媽。”路邊攤手。

銅鍋裡的湯底開始沸騰了,程宇風將羊肉涮了進去,“最近有什麼工作計劃麼?”

“我能有什麼工作計劃,不都得看你的麼。”路邊拿著筷子夾著肉,七上八下,沾了麻醬調料送